不得不说可孚喇这个人多多少少是有点社交牛掰症存在的。
哪怕是最开始那几天齐征都在市长、教授、铁匠的轮番教学下空不出多少时间,但多多少少一点休息的时间还是有的。
而可孚喇似乎总能抓住这一点时间出现在齐征的面前,然后带着齐征在部落之中四处乱逛。
如果说齐征是一个间谍的话,那么当他完成任务的时候起码得给可孚喇颁一个奖状,以表达他对自己工作的支持与信任。
然后反手就能把可孚喇的部落扬了。
当然,幸亏不是。
不到十天的时间里面,在可孚喇的带领下,齐征已经清楚地知道部落之中谁煮的汤最好喝,谁最会编草鞋,谁家养的羊最喜欢踢人脑子(不要好奇齐征是怎么知道的,你们应该好奇可孚喇是怎么知道的)等等一系列零零碎碎的玩意。
有时候齐征都好奇,他是有灵识加强记忆力,能记住这些东西没啥问题。
但是可孚喇就是个普普通通的一转,怎么能做到凭记忆力记住整个部落一千两百多个人的家长里短的?
也是因为跟可孚喇厮混的时间长了,最少哈普对齐征放心了不少。
直到有一次闲聊。
“可孚喇似乎对你们部落的人口很了解?”
从最初需要市长帮忙简短话语,经过这几天的练习之后齐征自己也掌握了技巧,虽然背地里还是有一堆话闷在头盔里不让别人发现。
哈普一愣,有些复杂地看了一眼远处扛着刚刚猎到羊而欢呼的可孚喇,叹息了一声,然后说道:
“您应该知道,我们部落曾经有过一个最有希望晋升四转的猎人吧?”
“陂陀喇。”
这个名字齐征当然知道,这几天的时间之中他听到最多的名字就是这个,甚至能感觉到这个人在部落民心中的地位隐隐能跟多格斯塔这个酋长一拼。
“可孚喇是陂陀喇的儿子。
陂陀喇呢,是我们整个部落的骄傲。
整个部落恐怕只有酋长大人能说自己没有亏欠陂陀喇吧?不瞒您说,我这条命在十几年前也是陂陀喇大哥救下来的。
可谁能想到呢,这个最有希望的猎人,最后居然死在了兽潮里。
xxx!
(这里哈普愤怒地说了一句什么,齐征的词汇量里没有相关的翻译,但是大概也能猜出来不是什么好话)额,抱歉,我不是故意的……”
齐征摆了摆手示意自己并不在意,让哈普继续说下去。
“陂陀喇的媳妇儿是个憨人。
她小的时候发过一场高烧,后来病虽然好了,但是人总是憨憨的。
陂陀喇说喜欢那个憨姑娘的笑,然后就把她带回了自己的帐篷。
生下可孚喇的时候,那个女人总算是清醒了一点,也勉强能照顾可孚喇了。
说起来憨有憨的好处,带着陂陀喇的情分,没有谁愿意欺负那个女人,还经常照顾她。
去年年初分羊的时候,多出来一头都让她领了回去。
但是陂陀喇死了,而不久之后冬天就来了。
去年冬天的雪很大,不少家人的牛羊都冻死了。
酋长每天带着大家修补羊圈,我就是个独汉子,念着陂陀喇大哥的情,去帮可孚喇他妈修了几天的羊圈。
但是谁会知道,那天晚上的雪会那么大……”
……
去年冬天。
“快快快,哈普再去扯两条兽皮,银月方向那边的窟窿要堵上!”
“我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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