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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篇 第三十七章 佩刀佩剑(第3页)

“是啊。”

瑰流轻声道:“你能看得出来,可这座天下看不出来,甚至我娘我爹也看不出来。”

吴君志轻声道:“所以您把她作为棋子,设局一场闹剧,类似于当年的春仙楼,就是想让天下人都知道,想让朝廷都知道,想让皇帝陛下和皇后娘娘也知道。”

“我娘曾经和我说过,这个世道没有苦命女子的容身之地。

若是见到可怜女子,能帮助就尽量帮助。

所以我估计,我娘现在应该很犯难,不知道我只是单纯见她可怜,还是真的喜欢她。

我娘当然希望我是前者,一开始呢,我也的确是前者,但不知不觉就成了后者。

那年上元节看花灯,我与她萍水相逢,第一眼见到她时我就心动了。

若说那个时候是因为姿容,较为肤浅,那么这次若干年后的重逢,我喜欢她不止于外表,我喜欢她的娴静似水,喜欢她的温柔体贴。

那天我雪夜杀人,她为我披好狐裘,那一刻我觉得她好像已经和我相濡以沫许多年,仿佛岁月静好。”

瑰流笑道:“都说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之前没有太大体会,现在却非常能够感同身受。

绿带城初见,我只把她当做可怜女子看待,现在喜欢她喜欢的不得了。

果然爱情一事,喜欢就是喜欢,不喜欢就是不喜欢,没有什么道理可讲的。”

瑰流站起身,看了一眼屋子,眼神温柔,“我要让天下人都知道,王龚乔不在了,我瑰流在,任何人都别想欺负她。”

吴君志犹豫出声,“您给嫂嫂写的是什么?”

“很简单的几句话而已。”

瑰流没有说下去,转身离去。

屋子里,王姒之看着平铺展开的宣纸,怔怔出神。

宣纸上的字迹龙飞凤舞,是那个男人亲自写的,唯有短短四字,“跟我回家。”

瑰流从云渺客栈离开后,独自来到一处僻静之地。

他蹲下身子,扒开一层厚厚积雪,又清理一层枯黑落叶,直至漏出泥土,猛地向下捶去。

拳罡破土数米,向下砸出一道深洞。

瑰流俯身看去,当即卸下诛仙,把它作为铲子,开始挖土。

随着土堆越来越高,瑰流也挖得越来越深。

越到深处,瑰流的动作越慢,就好像土里藏着什么磕碰不得的宝贝。

挖到最后,瑰流不惜衣服脏乱,干脆直接爬在地上,伸出手臂去探那个洞穴。

从几米深的洞里,他小心翼翼拿出两坛酒。

两坛剑南烧春。

瑰流眼神晶亮,想不到青钱古志上的记载是真的,此地千年前还真是剑南烧春的酿酒作坊。

瑰流忽然又觉得有些可惜,这酒虽然千年古龄,但毕竟不是产自古剑南道,质量只能算是剑南烧春的下品。

回想在春仙楼喝的那两坛剑南烧春,那才是实打实的正宗,想都不用想,肯定是出产自古剑南道的御酿窖,是专提供给皇室的。

其实瑰流当时并未细想,也是后来才发觉,喝了狐媚子那两坛酒,是欠下了多么大的人情。

近百年间,天下各地陆续有发现“千年遗物”

剑南烧春,但但大多都是北方出产,也就是不入流的小作坊酿造,说是剑南烧春,可能都比不过今朝一些好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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