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杨少侠,这不是我真实名字,不过我很喜欢他们这么叫我。
乡里的教先生说,国之大者为国为民,我知道自己肯定是做不了大侠的,所以做个少侠也不错。
从小家里穷,没读过几年。
以前我还有个对象,不过几年前丢下我爷俩给一个富家老爷做妾了,我不怪她。
太平的名字是我取的,因为我知道只有天下太平,孩子们才能有饭吃。
哦,对了。
忘了说我有六十四个孩子,虽然不是我亲生的,但是跟我的名字一样,每一个我都很喜欢。
这年头,灾民天天在死人,他们都是些跟我一样,再也见不到父母的孩子。
我能力有限,什么脏活都干,只能勉强保证他们不被饿死。
因为这事,太平的病一直都没办法彻底根治,落了病根,但是他从来不怪我。
我最担心的就是他性格随我,要是能随他娘,知进退那该多好,以后不用像我这么辛苦。
昨天有一个奇怪的箱子,带着一头猪,他们告诉我,这个世界是有神仙的。
我很不理解,如果真的有神仙的话,为什么神仙不帮帮那些苦难的孩子,不帮帮每天饿死的百姓。
难不成,神仙比我都不如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那活着有什么意思?
对于这件事,我很在意,也想了很久。
所以,我决定,做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让大家知道,是谁让孩子们没饭吃的。
虽然,我要报复的那个人,也是我最崇拜的人。
因为我经常想,如果我能像他那样有本事的话,孩子们就不用挨饿了!
说不定啊,我还能养得起全城灾民的小孩。
我是真的喜欢孩子!
不过我也害怕,怕我像他一样有本事的时候,也变得跟他一样。
好矛盾啊!
说回正题,我真的要干大事了!
我知道我肯定是回不来了。
但是又有什么关系?昨天杀了那个想要灭口的管家之后,我知道自己很快就要死的。
那个箱子说会给我活命的机会,可是人做错了事,就该自己承担啊。
贪生怕死是不能成为少侠的。
就是,不知道太平要是知道了,会不会怪我。
他一定会的吧。
毕竟我答应过他,等他长大了,带他去京都。
听说那里的孩子都锦衣玉食,小姑娘也长的好极了。
哎呀,又离题了。
只怪小时候没好好上学。
算了,这是我第一次写点东西,就当是遗言吧。
再见了孩子们。
这次我给你们留了两千两银子,不要那么快花光哦。
我不在了,以后要按时吃饭,听到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