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他走了。”
门外,一道平静声音传。
红袍女子过神,点了点头:“嗯,知道了。”
她透过木窗,看向外空,久久无言。
此去黄沙,望保重。
”
漫漫黄沙随风起,行者匆匆鬼迷心。
白骨干尸何处埋,风风过任徘徊。”
漫漫黄沙中,一黑袍在其中缓慢行走,边走便呤。
他身跟着一个,那身高七尺,身壮如牛,最让注目便那脸上疤痕。
错,那酒馆内壮汉。
至于何他会跟着任平生,事要从几前,任平生刚出华明镇说起。
几前。
任平生刚出酒馆,便要出镇,他要前往黄沙地了,在晚,他怕及了。
出镇门就在往中,他一便看见了三组。
别,正,壮汉,小金刚,秀气男子。
三太过出众,很难注意,特别壮汉。
一手挖鼻,一手挠,然抹在路过行中。
在他长相凶狠外表下,行也只能冷哼一声,离开!
“呸。”
壮汉随口吐出一口浓痰,在众嫌弃表下,他毫在意。
“哎。
大哥,他果然了。”
小金刚惊呼出声。
壮汉看去,嘴角一咧,憋了旁边小金刚一理会,自顾自便要出镇。
壮汉也阻拦,只带着跟在他身。
出镇,就样走了百米。
任平生停了下。
转过身道:“你们要跟多久。”
壮汉闻言,嘿嘿一笑,“小哥,知道你很本事,但你能欺负们百姓,你付了整整一百两,个损失你得给补给们。
要然们兄弟三连饭都吃起了。”
小金刚看着说话壮汉,脸上带犹豫,但走到壮汉身旁,小声道:“大哥,们哪一百两,只给了五两八钱吗?”
壮汉扭过头,恶狠狠看着小金刚,举起手便结结实实一个掌打在他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