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问这个干嘛!”
“没什么,就是想知道。”
这个问题其实是我这几天想了好久的问题,我在想那天的冲动到底对不对。
“如果那你没有回来,我已经想好了回去辞职,然后回家。”
“啊!
你怎么有这样的想法呢!”
“当然啊,最好的朋友走了,喜欢的人也离开了,我留在那有什么意思。”
听了芳芳的话,我为自己的冲动感到庆幸。
要不然还真的又伤了芳芳的心,三个人都会伤心难过。
现在这样,不说是最好。
但是至少目前我们是开心的,至于小敏的情况,我们也只能在心里祝福她。
她的qq一直都是灰色的,不管我和芳芳怎么信息她都没有回。
应该是没有上网,在农村没有网吧,用智能手机的也少。
真的就与世隔绝了,我给她买的手机没有带走。
我本来打算去卖了,重新给芳芳买一个。
去问了才知道,买了一个星期没怎么用也是二手的了。
只能卖一半的钱,芳芳知道后就让我别卖了,她很喜欢。
不知道是她心疼钱还是真的喜欢,我怕她心里会乱想。
把送给别人的东西再送她,可是她说小敏也是她的好朋友,好姐妹,没有关系。
我之前从莎莎那里听过一句话,女人的话不能全信,多半是反的。
不要就是要,不喜欢就是喜欢,那芳芳说的不介意会不会就是介意呢!
想到这我决定下次了工资还是重新买一个吧!
然后还把自己钱包里和小敏合照的大头贴收了起来,免的芳芳见了之后会多想。
果然时间是最好的良药,我们同居半个月后,现在已经很少提起小敏。
我们都没有去提她,慢慢的就把她放在心底深处。
也许有人会说我渣,有了新欢忘了旧爱,但是我一直觉得我是被动接受这一切的。
准确的说,我是个受害者。
这个周末我请了部门的同事一起吃饭,还有芳芳部门的负责人。
算是正式介绍大家认识一下,也是我们俩感谢她们的照顾。
她们都夸我和芳芳两人郎才女貌,很般配。
这让芳芳笑的很开心,主要是她觉得能得到我朋友的认可,她感到很高兴。
如果她们知道,原本要过来的人是小敏,而不是芳芳。
芳芳可以算是一个替代,她们又会怎么来看我们。
不过世界上没有那么多如果,生活一切继续。
我也信守承诺,陪莎莎去网吧通宵打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