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比如送上一朵未曾变异的珍贵,亲手用结晶打磨一枚戒指等等,所做的事情简直堪比情圣。
顾晨一边偷偷学习了,一边把这些和闫顾城那张脸联系起来,不得不承认,这样平时一张面瘫脸的人突然深情起来,杀伤力简直是成倍增加。
不过苏桦没说错,渣男就是渣男。
闫顾城在成为丧尸后失去了记忆,对待李博文的态度却和末世之前一模一样。
他从不对他说喜欢,说,只会要求他留在身边,不要离开。
而李博文留在他身边,他又从来都不会珍惜。
他欣赏的,一直都是像秦时一样,纤细漂亮,却犹如一团烈火,能让人移不开眼的少年。
“或许他是真的有些喜欢李博文。
即使是小时,他们在一起的时候,闫顾城表现的很照顾小时,可是在小时离开的时候,他也没有说过一句挽留的话。
甚至在小时回来以后,如果不是在聚会上见了面,他也没有一点去望小时的意思。”
而只有李博文,才是他身边不可或缺的那个人
“嗤,”
顾晨忍不住笑出声,“真是傻姑娘。
本来还以为这交易是不成了,没想到你还是很需要增智丸的。
在你还不算不可救药的份上,便宜些卖给你好了。”
苏桦本来柔软伤感的情绪立刻被他刺激成了冲天的怒火,连温婉的柳眉都要竖起来了。
“我只问你一句,若是你是李博文,你是不是愿意要这份特别”
苏桦竖起的眉毛慢慢放平。
越想越觉得心里难过。
她自然是不愿意。
别人喜欢了一个人渣,好歹还可以放弃,可以离开。
可是李博文,却因为这一份喜欢,末世前被人不起,丢了工作,失了尊严,末世后又带着一个随时可能失控的丧尸,保护他,喂养他,让他强大。
只要随意想想,就知道这有多难。
在人人自危的时刻,随身带着一个丧尸,要面对的不止是变异兽和异植的威胁,被生存的压力熬红了眼睛的人类,会做出比变异兽和异植可怕一千倍一万倍的事情。
而在最后,他又得到了什么
李博文拼尽全力在a市扎根。
而闫顾城帮助秦时成立了“火凤”
小队,让“火凤”
在整个北方威名远扬。
救下了孙家的小少爷,安稳的养在安全区中。
为了治疗阮天的病,四处搜寻中药的种子,让木系异能者一刻不停的种植。
这样的体贴与尊重,唯独没有留下一丝一毫给李博文。
苏桦越想越觉得替李博文不值。
虽然他现在已经是a市的负责人,不过a市一直以来都是三方共掌。
李博文一没有武器,二没有武力,是处于最弱势的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