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且萧洛熙醒过来后,二天就下床帮忙种草药。
学了点皮毛医术,就开始往虢国去。
虢国的王太后是她的姑母,心想着应该能收留她。
算算时间也差不多,应该继续了。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原剧情,不久之后,风烟四起,萧洛熙途经燕国边境,被抓去军营给安国将军治箭伤,因为救了将军,留在军营当军医。
情节永远是选择性眼瞎,所有人都不知道萧洛熙是女儿身,就将军知道。
于是将军各种撩,各种暧昧,各种擦边玩火。
可女主是男主的,这个世界的男主的慕容寞殇。
将军正和慕容寞殇打仗,慕容寞殇中计,被将军追杀,受伤逃至萧洛熙的帐篷。
两个人大惊,但萧洛熙也脑子抽风忽悠走了追兵,偷偷放走了慕容寞殇。
慕容寞殇回到军营,一怒为红颜,带着大军夜袭军营,将军人马死伤过半。
将军逃跑时,都不忘带着萧洛熙走,骑着同一匹马。
被慕容寞殇围住后,慕容寞殇带兵如同铁桶般包围:“敬你是个英雄,孤惜才,放下萧洛熙,饶你一命。”
萧洛熙又发挥圣母光环、舍身取义,用小刀刺伤慕容寞殇,将军趁机带着残兵突围逃回了安国。
安国五万人马,突围的只剩下二万不到;燕国也死伤不少。
慕容寞殇受伤,安国也短时间难以恢复元气,于是慕容寞殇收兵回宫。
慕容寞殇不怕死的让萧洛熙给他治伤,两个冤家就这样,在回王宫的路上虐来虐去、拉拉扯扯、相互伤害着。
他们是一路上撒狗粮,泡了黄莲的狗粮。
所以,为了女主的幸福,故事要继续下去。
现在慕容寞殇已经深刻地意识到他爱萧洛熙,就差情敌再催化一下,再来个怀孕,萧洛熙一原谅,大结局,完美!
“哼”
这个时候墨冥又冒了出来:“偷懒!”
希宁侧头看了,萧洛熙依旧跟着小步走着,好似墨冥的声音只有她能听得到。
不管,偷懒就偷懒,有本事你来做任务!
萧洛熙以前没走过那么长的路,自然苦不堪言。
到了客栈,要了一间房,希宁打了盆热水,让她泡泡脚。
还真是可怜,脚上都起泡了。
看看细长小巧的脚掌,再看看自己,算是清秀的脸,相比起来还是差远了,希宁只有叹气。
哪怕女主满脸、满身的泡,依旧是天姿国色,美丽动人。
萧洛熙有空时就翻医书,还有时帮人看病。
对此,希宁简直服了,这才学了半年,就能看病了?要知道现代中医院里,五年起板,往往学了七年才能当实习医院,要想开药方还要再过二年。
而在这里三年学徒,二年跟班,要想开药,也是要等到五六年后。
希宁将医术也翻了翻,就是普通药草的药理,还有伤风感冒之类小毛病的药方。
萧洛熙是医学奇才,还是心很大?
也不知道是女主光环罩着、运气好,还是赤脚医生教出了医学奇才,也有可能是她们每个地方最多只住上二三天,就要继续赶路,碰到的病不算大毛病。
开出的药方,居然没吃死过什么人。
看着那些人对着萧洛熙一口一个大夫,而萧洛熙越来越自信的样子,希宁感觉哔了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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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理工高材生,被命运一脚踹回七十年代的洛杉矶。这年头,王安还很牛,靠打字机富到流油乔布斯因为没钱退了学,带着简历试图混温饱盖茨则是个刚上哈佛的帅小伙,满心想着谈恋爱巴菲特抠抠索索,盯着仓位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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