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母回到家,找来针线红布忙碌起来。
“这是什么动物的牙齿?”
林父进屋,看着盒子里放着两颗动物的獠牙,有他的食指这么粗,不由得惊问。
林母手上忙碌着,头也不抬说。
“芳姨家狼狗的。”
林父恍悟,知道这是给两个孙子镇邪的,便坐下来想陪着她。
林母皱眉,“你杵这里做什么?要没事干的话就去洗菜吧,或去地里砍一颗白菜回来。”
叹口气,林父起身干活去了。
林风他们其实早醒了,趁宝宝们还在睡觉,吃顿肉先。
酣畅淋漓之后,冷梦娢只剩下疲惫。
“我再眯一小会…”
林母给两个宝宝缝个小布袋,里面装着狼狗獠牙,回头系脖子上镇邪用!
见儿子儿媳带着两个宝宝下来了,提醒他们下楼梯慢点。
“来,这个给两个小孙孙戴上。”
“妈,这是什么?”
“你芳婆婆家狼狗的牙齿,它凶的很,方圆几里没有畜生敢惹它。”
林风想起来了,对他们家的德牧有印象。
当年他们家开着厂,养了几只德牧看守厂房,可凶了。
林风上中学那会,他们厂就不做了,儿子一家人都搬去外地做生意,就留下父母和几只狗。
“这条狗走丢了一段时间,回来没多久就怀孕了,生了一个独生子!”
林风知道这件事,那狗的确凶,叫声洪亮。
长得似狗非狗,似狼非狼,有狼的血统。
“那狗前段时间死了,你芳婆婆把它埋了,上次去她家唠嗑说起狗牙,我刚才去找她要的。”
给两个孩子系好,最大作用起个心安。
这回太阳正好,夫妇二人推着两个孩子去遛弯。
林母没事就在后面跟着。
乡下肯定没有城里头热闹好玩,但现在临近年关,很多人回乡也就热闹了。
在林风小时候那会,左邻右舍那真是挨家挨户,一个村,一个大队在一起。
现在,修了小洋房,大家都隔的远,也不怎么走动。
“哟,这是小风啦,这是你儿媳哦。”
一睁眼,便是人命如草芥的乱世芳华。墨白是个大夫,但他还来不及去想治世救人,他首先要考虑的是如何在三天后不死。然后还得考虑怎样才能见一见那已经和自己成过亲,拜过堂,据说国色天香的老婆?最后,他还得想个能在乱世之中活下来的谋生之道,他决定了,就干老本行,很快,乱世之中,战火最猛烈的中心地带,一间医馆开张了。名字还算低调,曰天下第一医馆...
前世的黎歌是中部基地二把手,沈煜年让她夺取丧尸皇晶核,她做的完美无缺。可被推入那场漫天大火的人是她,笑她蠢的是沈煜年和白穗,救她的是被设计的丧尸皇。末世之初她重生到了同名同姓的白穗小跟班身上,稀有的...
修行几十年,好不容易要突破修为,却被徒弟们认定为已经死亡,直接拉到火葬场烧了,这是种什么体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