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字样后,还是选择了放弃打扰。
加布不仅是岁聿认识的朋友里最爱无聊搞事的,也是最出名的一个,早在他们还在上学的时候,他就已经是公学里公认的大明星了。
长得好,性格好,人缘好,
还是戏剧社的社长,主持并参与了公学大剧院里每一场话剧、歌剧以及音乐剧的演出。
()
岁聿记得,那个时候加布就很热爱倒腾自己一头漂亮的浅金长发,经常五颜六色公然出现在课堂上,这位外国友人的颜值底子是真的好,什么色都能轻松驾驭,还很有创意。
有一次看起来平平无奇,实则是涂了荧光粉,晚上一黑,他就是整个公学最亮眼的崽。
?想看雾十写的《英年早婚》第章奶酪和葡萄酒:吗?请记住本站域名[(()
同时,加布也继承了F国人骨子里的爱情浪漫,是个非常知名的花花公子,大众情人。
当然,这里必须得解释一下,加布并不会同时交往好几个情人,也不会劈腿出轨,他就是单纯得每一段感情都无法长时间维持。
短则几天,长则几个月,他就一定会换一个恋人。
他的感情总会像是爱上对方的那一天一样,迅速的涌来,又迅速的退却。
用他们共同的一个女性朋友伊莎的话来说就是,加布的原生家庭注定让他无法拥有一段健康而稳定的亲密关系,因为他总会在最好的时候搞砸它。
加布对这种说法不屑一顾,觉得他父亲混乱的男女关系才不会影响他,他只是还年轻……还在勇于尝试。
岁聿都有点想不起来自己为什么会和这样一个人认识了。
毕竟以岁聿的性格来说,他真的很难和复杂的加布里埃尔成为朋友,他努力想了很久,这才想起来好像是因为一封情书。
不是加布写的,而是来自他最好的朋友。
“他已经写好这封信,呃,只有上帝知道他到底写好多久了。
他一直在犹豫,不知道该不该给你。
有可能前一刻还怀揣着美好的期待,下一刻又沮丧的像个傻子。
作为他最好的朋友,我实在是看不下去了,决定给他一个痛快。”
扎着一个狼尾的少年道林,在岁聿的记忆里如是说,“不管你对他有没有感觉,都请告诉我。
好吗?”
少年的岁聿奇怪的看着眼前的学长,迟迟没有去接那封烫着火漆印章的情书。
道林只能继续:“收下吧。
如果你不喜欢他,我发誓,我-->>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