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成不顾我的反抗,强行吻着我。
他以为这样就能让我束手就擒。
但他想错了,我不是个容易妥协的人。
我用力咬了他的嘴唇,他突然出一声闷哼,一股血腥的味道在我口中蔓延,我咬烂了他的唇。
可天成竟然还不松口,也没放手,反而更加来势汹汹,他的吻不曾间断一秒,好像要将我吃掉。
果然,不仅眼神,他甚至有狼一般的天性,咬住猎物就不轻易松口。
他的唇湿润,那是血的味道。
天成竟然变态到这种地步,他激烈地吸着我的嘴唇,吸得我快要窒息,像妖魔鬼怪要吸干我的阳气。
我用力捶打他的胸脯和肩膀,甚至抓他的脖子,他一定是被我抓疼了,终于松开了我。
而此时,我清楚地看到他唇上血红的一块儿,但已经不再流血,只是下唇一侧有些红肿。
“天成,你真是个疯子。”
我生气地说。
他用手指轻轻碰了碰下唇红肿的地方,却浅笑:“你也一样!”
“神经病!”
我忍不住想骂他。
他捏了捏我的脸蛋,又是那哄小孩的宠溺,却没有任何言语。
我无奈,可刚才我反抗得用力过猛,现在已经浑身无力,还有些疲惫。
“你走吧,不想看见你!”
我弱弱地说。
他又是一声轻笑:“今天不走了,明天送你回佩鲁贾。”
“你笑什么天成,我在你眼里这么可笑吗?”
我从气愤,变成了跟他怄气、任性,是天成把我变得总会对他撒娇,把我变得像个孩子。
他伸着性感的脖颈在我脸颊轻吻了一下:“不是可笑,是可爱!”
天成太知道如何让女人开心了,至少,他总是能让我开心。
在他面前,我竟然允许了所有的事与愿违。
隔日,天成没有食言,他开车几个小时,忍受着昨晚一夜没休息好的困倦,将我和丹姐送回了佩鲁贾。
其实我们是可以坐火车回去的,但天成在我耳边低语,像是怕给丹姐吃一脸狗粮似的悄悄说:“不表现好点,你再跟我分手怎么办?”
我忍不住想笑,却故作高冷,瞥了他一眼,扭头看向车窗外。
回到佩鲁贾,丹姐去了王烨的公寓,她还有一个月的房租没到期,王烨那个认钱不认人的家伙一定不会给丹姐退租,所以丹姐决定住满最后一个月,再搬来公寓和我住。
况且,那天天成不准备立刻返回佛罗伦萨。
我和天成一起泡在浴缸里,他开了几个小时车,我坐了几个小时车,我们都很累。
玫瑰精油的香气与天成温暖的胸膛,让我在水中昏昏欲睡,却迷迷糊糊间,总能感觉他在咬我的耳朵。
那种被深爱,被拥有的感觉,好像自己拥有了全世界一般,也像喝了三杯性感沙滩鸡尾酒,软绵绵,飘飘然。
后来,天成给林震霆打了电话,他把公司的事交给了林震霆,说自己要三天后再回去。
林震霆的角色,就像皇帝的心腹,他对天成言听计从,无论任何事。
可当晚想起第一次和林震霆见面时他盯着我的眼神,我不知道林震霆是否可信,因为,眼睛不会骗人,或许他只是有贼心没贼胆吧。
毕竟天成能和林震霆成为合伙人,是林震霆的幸运。
商人在金钱面前,从不感情用事,他们知道自己要什么。
我告诉天成,杜珊珊在佩鲁贾,这里很小,走在路上碰见的概率很大。
天成笑一笑,他说佩鲁贾有他非常好的朋友,碰见了也有说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