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马鹿趴在地上,刚开始还在一抽一抽的挣扎,可没过多久就彻底耸拉下了脑袋,醉的昏昏沉沉的。
李小烽爬起来,拿枪管子戳了戳这家伙的的脑袋。
完全没有任何反应。
显然在酒精的作用下,这头马鹿已经彻底丧失掉了对外界的感知能力。
这也就意味着,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历尽千辛万苦,终于成功活捉到了这头马鹿!
“真不容易啊!”
李小烽和顾建刚对视一眼,再度苦笑了起来。
现在他算是知道捕鹿人的投胎率为什么会那么高了。
就连他这种经验丰富的老猎手,在刚刚的争斗中都是险死还生,如果不是有枪和顾建刚及时来援,他可真就没了。
李小烽感慨的蹲下,轻轻抚摸着这只昏迷过去的马鹿。
打的时候肾上腺素飙升,没觉得有什么,现在打完了,再看这家伙,才知道自己干翻的究竟是怎样一头巨兽。
四百来斤的马鹿,单说数字是没有什么概念的。
真要类比的话,这东西现在趴在地上,比骆驼还要大上两圈儿!
这绝对是鹿王级别的马鹿,没跑!
这种鹿拿来做种鹿,其他的鹿场得羡慕死!
多了不说,起码五年之内,绝对没有任何鹿场里鹿的质量,能比得上这只马鹿的后代!
像这种品质的种鹿,如果舍得拿出来卖的话,最最起码,也能卖到四千块!
什么概念?
这个价格,可以买六千斤的猪肉,八万斤的大白菜!
够全屯儿人敞开肚皮吃一年!
多人捕鹿人费尽心思,都捕不到这么一头健壮的鹿王啊!
李小烽倚靠在这头马鹿滚烫的肚皮上,贪婪的抚摸着它那厚实的鬃毛。
();() 他现在彻底理解什么叫行走的人民币了!
“我去把狗和爬犁拉过来,你在这里看着这头鹿。”
“小心老虎崽子来偷吃鹿,那东西饿急了胆子大的很,有人也敢摸过来!”
顾建刚朝李小烽嘱咐了几句,而后就翻身上马,朝放爬犁的地方疾驰而去。
老虎崽子,也就是猞猁。
东北这边的猞猁属于欧亚猞猁,是全世界所有猞猁中战斗力最猛的一种,没有之一。
马鹿,也是它们的食物之一。
而且不仅仅是猞猁,基本上林区里绝大多数猛兽,都以马鹿为食。
李小烽现在要做的,就是在顾建刚回来之前,保证好这头马鹿的安全。
抱着挂管枪,李小烽绕着这头昏迷的鹿王来回巡逻。
说实话,没有追风和棒槌陪在他的身边,听着阵阵林涛,他居然颇有些不适应。
主要是太孤寂了。
一朝穿越,还未来得及好好享受米虫生活就被赐给一只脚已踏进棺材的病秧子残废王爷,丑女配残废,天生一对。好吧,夫君很弱没关系,只要她强就可以。可是为毛这桃花一朵两朵三四朵,要掐,必须要掐,不然家里有人要掀屋顶了。容千寻她活,我活。她若死,我必杀尽千...
看看孩子的预收吧一个倒霉蛋决定在网游文养老文案见最下嘉慈平平无奇女装三坑种草姬,天天姐姐妹妹挂在嘴边,但最想做的事却是给每个流浪在外的野生帅哥一个温暖港湾。所谓闷到极致就是骚,说的就是他这样...
沈云巧五官平平其貌不扬,曹氏最大的心愿就是卖了她给宝贝大孙子娶媳妇,奈何十几年过去也没人站出来做那个冤大头,直到有天,满腹学识的小秀才敲响了门云巧没有照过镜子,但从小人们就嘲笑她长得丑,是做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