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三江把水缸装满水后,带着孩子直接煮海鲜,吃了个肚饱。
看日头,太阳已经偏西,莫三江估算一下时间,不能去远了,就在家附近整理收拾一下东西。
他提着桶去小溪边,采了一大捆的辣蓼草。
然后放下家宝,在小溪旁,用石头开始砸起辣蓼草起来。
家宝侧头看着,好奇问爸爸:“爸爸,你在做什么?”
莫三江笑笑回答:“爸爸去抓蚯蚓啊。”
家宝不明问:“蚯蚓是什么?”
莫三江解释:“是一种在地下的虫子,可以翻松土地的,是植物的好伙伴。”
家宝继续问:“你抓好伙伴做什么?”
莫三江继续耐心解答:“爸爸想要虫子去抓鱼啊。
蚯蚓是很好的鱼饵,鱼儿都喜欢吃。”
家宝都不知道有没有听明白,她点着小脑袋说:“哦,你要去抓鱼。”
家宝懵懵懂懂却好像懂了的样子级可爱。
莫三江忍住笑:“对,爸爸想抓鱼。”
他一直砸,直至把辣蓼草砸得稀巴烂后,他用桶装了半桶水,放了砸烂的辣蓼草下去,用力好像洗衣服一样搓揉,把里面的辣蓼汁揉出来,尽快跟水混合。
见揉得差不多了,他把辣蓼草渣渣捞出来拧干,丢一旁摊开晒着。
然后拉着家宝,拎着半桶辣蓼草汁,一边走,一边看小路上两边的土地。
没有走多远,莫三江在一片积累了厚厚落叶的灌木丛边停下。
他松开家宝,让她乖乖待着,然后开始清理起眼前的土地。
果然如他所想,拨开杂树和落叶后,此地颜色乌黑,非常肥沃。
嗯,莫三江大喜。
他计划过后去问问村长,这里的土地能不能开荒,开荒应该怎样算归属。
这土地肥的很呢,如果不种庄稼,实在太浪费了。
清理得差不多了,莫三江就拎着桶,用手往地上泼水,尽量泼湿透地面,直至泼完了半桶水。
他拿着桶丢小溪里随便洗了洗,一会还要装蚯蚓呢,也不用洗得太干净。
家宝迷糊地看着爸爸干活,她不懂也懒得问了,就看看,不说话。
莫三江沿着小溪,检查小溪两边附近的土地,都是颜色乌黑,肥沃得很。
不错不错,这地种什么好呢?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