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远心中却掀起了惊涛骇浪。
他不自然的动了动藏在衣袖中的手。
我的手因为反震的力量已经难以动弹了,而他的宠物似乎……只是头上多了几个肿块?还是小到看不出来的那种?
连宠物的防御力都如此强悍,那么,能收服这条狗做宠物的那个小孩……实力不容小觑啊!
“你的住处在哪儿?我会叫人把药送去。”
林志远放缓了语气,说道。
一旁的林青儿一听,心中升起了一丝惊讶。
向来骄傲的林志远竟然会用这样的语气对一个比他小十岁左右的小孩说话?
心念电转之间,林青儿立即明白,林志远和这条大黑狗的简单碰撞中,是那条黑狗占了上风。
连养的狗都如此不凡……
值得交好。
“我刚回族,还没有去过住处。
药的事就算了吧!”
林明轩显得无比大方。
不是他装阔,而是他真的不缺药材。
杀殿有一条规矩,同阶修士的公平比武中,胜者可以挑选败者的三样东西归为己有;如果你能杀了他,则可以占有对手的所有东西。
当然,这必须是在公平比武的情况下,而且有还要有高阶修士作为见证人。
林明轩这丰厚的家底不知道是杀了多少人才累积下来的,一般的药他还真看不上。
而且,林明轩体内的林氏血脉从来都是一个极为贪吃的家伙。
只要是吃进肚里的东西,林氏血脉都要吸收掉一大半的能量。
他吃一斤大米,林氏血脉至少要干掉八两。
所以,林明轩如果受伤或者怎么地,必须用极为霸烈的药材才能有效,否则药效还没挥出来就已经被血给吞了个干干净净,一点作用也没有。
不过好处是,当林明轩受伤的时候,林氏血脉会立即为他治疗,伤愈的度可以达到一般修士的十几倍甚至几十倍。
林明轩不觉得林志远会舍得给他什么厉害的药物,充其量不过是一些比普通药材稍微好点的东西罢了。
“刚回族?”
林志远锐利的目光定格在林明轩身上,“三长老在我被救回的途中说过,寻找我的时候,意外在杀殿中找到我的一个同父异母的弟弟。
说的是你吧?”
“应该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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