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oo章
沈小妹拿着一个蓝色的布包,朝着路顺风跑了过来。
路顺风道:“小妹,你慢点,别摔着!”
“路顺哥哥,这几个鸡蛋,你拿着在路上吃!”
沈小妹左右看了看人,伸手入怀,从怀里掏出一個手绢,手绢打开,里面是三张大团结,还有一些纸币。
“顺风哥哥,这六十块钱你拿着,出门在外,你别亏待自己!”
“不用!”
路顺风原本是有一些钱的,只不过他在退伍的时候,看着班长苏卫东的妻子还有母亲,一家人生活困难,就把复员费大部分送给了苏卫东的妻子。
现在他手里倒是没有什么钱,不过,眼下路顺风真不需要钱,他的空间里物资非常多,吃的喝的,用的,应有尽有。
别说去趟县城,哪怕把路顺风扔在莽荒的无人区,他也不会饿着,更不会冻着。
沈小妹道:“你拿着吧,穷家富路的,用不了,你再拿回来,注意点,别被扒手偷了就行!”
眼下的六十块钱,其实并不是小数目,哪怕沈继武是大队支部书记,按照去年结算的标准,沈家庄大队一个工分三分钱,六十块钱需要两千个工分。
按照一个壮年最重的活给十二个工分计算,那也相当于一百六十七天的工资,如果像沈小妹这样的女青年,每天十个工分,那就需要两百天,也就是将近七个月。
沈小妹这些钱,可是她省吃俭用,攒了一年多,有的是她上工挣的,还有的则是三个大哥那里要来的。
路顺风本来不想拿沈小妹的钱,可问题是,沈小妹硬往路顺风口袋里塞,周围越来越多的人看热闹。
路顺风道:“好了,钱我先拿着,你需要什么,我给你带回来!”
“如果有时间,去百货大楼那边,买三尺的确良布!”
沈小妹言不由衷的解释道:“你别误会,这不是给你买的,我准备给俺哥做件新衣裳!”
沈小妹不解释还好,可是一解释,简直就是此地无银三百两。
路顺风点点头:“其他的呢?”
“其他的就不要了!”
沈小妹道:“你快点走吧,再慢点就赶不回来了!”
“好!”
路顺风骑着二八大杠朝着县城的方向行驶而去,从王集镇到滨河县,差不多有四十公里,虽然通了公共汽车,不过车辆非常少,而且是没点的,只有等够人才会车。
出县城基本上靠运气。
沈小妹望着路顺风的背影,内心里非常复杂。
沈小妹其实也感觉到,路顺风对她有些抗拒,她曾经悄悄跟她娘说过这事,按照她娘的话说,路顺风是自卑的。
路顺风现在无父无母,没有亲戚可以依靠,家里也穷,自己感觉配不上沈小妹。
毕竟,沈小妹的沈继武的女儿,别说整个沈家庄,就算是放眼整个王集镇,愿意想跟沈继武当亲家的人很多。
沈小妹很想直接告诉路顺风,沈继武跟其他人不一样,就等着他找媒人上门提亲呢,可惜,路顺风却一直跟她保持着距离。
更让沈小妹感觉担忧的是,路顺风那张脸,实在太有吸引力了,村里的大姑娘小媳妇,平时没少议论路顺风。
四十公里的路,路顺风用了四个多小时,抵达县城的时候,已经十二点多了,这一路走来,路顺风的感觉非常不好。
除了崎岖不平的泥土路,低矮破旧的房子,满是菜色的百姓,这个时代的贫穷,出了路顺风的想象。
在后世,他出生在八五年,也就是六年以后,小时候,路顺风记得家里穷,邻居也不富裕,可问题是,那个时候情况远比现在好得多。
哪怕是县城,也仅仅比农村略好一些,没有宽阔的街道,也没有高楼大厦,整个县城最高的建筑,就是百货大楼,这是一栋四层楼的板楼,像人民路、解放路、还有工业路、中山路,这些街道两旁还是砖瓦房。
县城的规模,甚至不如后世一个小区大。
除了一些街道的名字,与后世还保持着一致,后世几乎看不到这些痕迹了,这里曾是路顺风的老家,他在这里成长,在这里展,对这座城市无比熟悉,短短四十年的时候,瀚海市创造了一个巨大的奇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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