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二十一章(第1页)

1963年,12月初

武汉的地理位置处在一个“南方的最北面,北方的最南面”

的尴尬窘境,葛思岚来这读大学,已感受过夏天湿热难耐的35度高温,如今正承受着零下2度的冬日,武汉湿度非常大,很容易把人冻伤。

葛思岚是不怕的,她再废材,可还是位异能者,虽躲四季似春的空间,但她是不怕冷体质,自我修复能力比较强,怎么讲呢比如说夏天军训时,第一日累得像死狗,动一动也没力气,可是好好的躲空间睡一觉,次日一早就又生龙活虎般,没有一般人的酸痛难耐。

空间有修复是一方面,异能者的自我修复能力强是另一方面。

总之,武汉的气候还是比较令人痛苦,不过只要天气恶劣时不出门倒也没什么

前世有个开美容会所的朋友,是个武汉人,她说

曾经的我,非常讨厌武汉的冬天,冷得刺骨。

我是武汉人,但是我却不喜欢呆在武汉。

我不喜欢热干面,不喜欢公交车上大嗓门吼着要买票的阿姨,不喜欢沿街端着早餐边走边吃的人们,不喜欢那说话象吵架的凶巴巴的武汉姑娘伢。

终于在我20岁那年,我逃离了武汉,是的,用逃离来形容,那么迫切地想要离开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

她说要说武汉的优点,那就是冬天比较养皮肤,在武汉呆一个冬天你会发现皮肤好很多。

呵呵她的皮肤向来很好这是空间的福利之一

葛思岚给弟弟的信上曾经这么写了句阿弟,阿姐说句比较接地气的话,在武汉生活,那就是棉衣和背心一样都不能少带武汉的春天是3月到5月,夏天从5月到10月,秋天是10月中旬到11月底,从12月到3月全是冬天。

她有些想家了,不过放假还得一段时间,还得等等呢。

正在胡思乱想间,葛思岚便听到宿管阿姨在一楼用啦叭喊208室,葛思岚,有人找。

葛思岚起身,穿着出外的衣服,那是一件样子简单大方的烟灰色及膝呢绒大衣,围上粉红色大披巾,粉红色雪地靴,戴着简单大方的皮手套,才懒洋洋的下楼。

到了一楼,就见到穿着黑色呢子大衣、围着枣红色围巾的于守廉,吃了一惊,蹙着眉头,道“你怎么过来啦”

十一过去才不过两个月,怎么又来了

外面天凉,又是周六的傍晚,女生宿舍前没人,于守廉见了粉嫩嫩的葛思岚,上前两步,戴着手套的手牵起她的手,淡而雅地笑,道“走,带你去咱们的新房。”

拉着她的手就走,自行车就要不远处。

“什么新房”

葛思岚惊道。

于守廉斜眼瞟了一眼她,暧昧无比,声音低沉“我们是夫妻了,自然得寻一处新房”

说话之间,雾茫茫的气息喷了出来。

葛思岚不大乐意出去,道“很冷,我哪也不想去。”

武汉的冬日,来的总是那么突然,刚适应秋的冷,却迎来冬的冷的刺骨,冷的人直打哆嗦,生出了一种厌烦。

“很近,就在武昌区呢,那边屋里很暖和的,我还炖着羊肉呢”

于守廉笑着哄着,武昌区属于武汉传统老城区,他花了近两个月的时间才在武昌区府谋了份工作,就图与武汉大学近,好与葛思岚夜夜相守,初尝云雨之事的他,觉得自己要爆炸了,牵着葛思岚的手不由的又紧了几分。

一听有羊肉,葛思岚的态度也好转,想着得再加青菜就更好,立马道“那我上楼去取下包。”

“好。

记得带上换洗内衣裤。”

于守廉贴着葛思岚的耳垂,低低的说。

今晚怎么可能放过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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