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人种遗传下的白,他白得像是石膏。”
时岑的心声传递过来,“那些金也没有光泽,都暗沉沉地堆起来。”
“还有他的眼睛。”
时明煦补充,“除却没有孩童的稚气外,他瞳孔也比正常人大一点——但不排除受光线影响。”
于是研究员问:“能把客厅的灯打开吗?”
侍者:“你应该感到荣啊?”
他万万没想到,对方开口后的第一句是这个。
“暴雨把电缆泡坏了,整栋楼昨天就彻底断电。”
贝瑞莎瘫在藤椅间,从喉咙里出“嗬嗬”
声,她艰难地抬手指向储物柜,“抽屉里有
蜡烛和打火机。”
时明煦取出这两件东西,蜡烛被点亮后,眼睫的阴影被拉得很长,在明暗交织的闪烁中,他靠近侍者,端详着他的面容。
“嗯,确实大于平均值。”
研究员用心声说,“时岑,他瞳孔对光的敏感程度也不大高。
除此之外,眼角和上额头的皮肤有点小褶皱,头质也确实很差,还好凑近看”
“你到底在干嘛!”
侍者终于忍无可忍,曲肘抵到时明煦胸口,“你太无礼了!”
在将时明煦撞得后退半步的同时,侍者本人终于忍不住打了个小颤——不知为何,佣兵的打量让他想起五十年前,他刚刚回到乐园、又被关在灯塔的那段时间。
对方打量他,像是在打量实验体。
真是见鬼,时岑一个雇佣兵,怎么可能会让他产生灯塔研究员的联想!
他瞬间全身恶寒。
这个一闪而过的念头骤然激怒了侍者,他猛地跳起,深灰色瞳孔死死咬住时明煦:“时岑!
你已经亲眼见识到——我虽然六十三岁,但得以永葆青春,这一切都是神的恩赐!
而你,你不过是一个佣兵而已,有什么资格对神使如此不敬?”
他愤怒道:“神怎么会拯救你这种卑劣的家伙!”
“抱歉。”
时明煦倒没被激怒,“我的问题。”
他这么直截了当地服软,倒将对方还没来得及的火全部噎了回去,侍者嘟嘟囔囔地坐回去,但重新披上了自己的斗篷。
“我是害怕你走入歧途。”
侍者清了清嗓子,“亲爱的队长,得到神的拯救,并不意味获得神的认可——拯救只是开端,而非结局。”
时明煦诚恳地问:“那我接下来应该做什么?”
“当然是向神展现你的忠心。”
侍者说,“你妄图去往应许之地前,应当率先获得神的应允——虽然这点上我优于你,但你不必感到太过自卑,虔诚可以弥补你的不足。”
...
v后努力日万预收文养神本文文案星空之下,最璀璨的是星辰,最绚丽的是萤虫,最荒诞的是罗罹建立在废墟之上的蒸汽朋克之城冒着白色蒸汽的小车有序地在城内的小道上行驶。笛笛鸣叫的钢...
一朝重生,最苦逼的真千金夏至就把假千金和自己未婚夫来了个捉奸在床!重生第一剑,先斩负心人。看她金蝉脱壳,去往边疆天高任鸟飞。夏至从第一次在火车上遇到周正安递给自己馒头开始,这个人就阴魂不散,每一次吃饭的时候都出现在自己周围,殷勤的又是给自己夹菜,又是给自己夹肉。什么好东西都要让自己先尝一口。夏至一边吃的美滋滋,一边警告自己,此人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最后见过世面的夏至变成了周正安的媳妇。周正安从小没有味觉的周正安在火车上遇到一个看着自己手里馒头流口水的姑娘,好心的姑娘把自己送的馒头直掰走了一半,从此周正安打开了味觉的新世界。每次吃饭的时候,夏至尝过的饭菜,他就能吃出来这饭菜的味道。他围着夏至团团转,什么夏至要嫁人?老子的媳妇儿谁敢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