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分卷阅读99(第2页)

那火就是他所有厄运的根源。

不,根源是他身上的血脉,那肮脏的,他根本就不想要的血脉。

他这样的人怎么会得到喜欢呢,怎么配被喜欢呢,怎么会敢说喜欢呢。

他什么时候有了这样的奢望。

流浪狗被再次抛弃之前是会因为主人的愧疚,而再次得到它最喜欢的零食的。

于是这个口最喜欢的零食,就成了被抛弃的暗示。

对佘年来说,喜欢也是。

承认了喜欢,就会被抛弃。

承认喜欢也留不住任何东西。

他的喜欢可以阴暗地潜藏在最隐秘的角落,但绝对不能拿出来被摊开在光里晒。

于是在这瞬间,没有长辈教导过的大妖终于明白了什么是喜欢。

原来他之前涌动着复杂的,几乎抑制不住的情绪,都是密密麻麻的情意。

他得到了司祯一点点的,甚至是系统判定只有百分之二的好感,就想把自己所有的喜欢都掏出来。

所以他才会本能地讨好她,想知道她喜欢什么,想做她喜欢的事情,想笨拙地通过这种方式,去走捷径换取更多一点点的喜欢。

司祯那一点的好感就像从门缝溜进来的光,照在了湿哒哒流浪狗的身上。

流浪狗好喜欢,可光太少了。

但狗狗却不会怪阳光吝啬,而是怪自己没用,撞不开紧闭的门。

究竟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呢,他不再需要系统的提示就想开始主动讨好司祯,又是从什么时候开始苦心孤诣把自己揉搓成司祯喜欢的形状。

他害怕暴露身份,不再是因为完不成任务就必须去死,而是暴露身份,司祯就会彻底厌恶他。

佘年刚刚明白自己有多喜欢司祯,他就得被迫接受一个事实。

这份喜欢永远不能摊开展示出来,永远都见不得光。

没有人教过他说出喜欢,也是可以得到同样心意。

他只能根据自己浅薄的,并不正确的人生经验来判断,并得出说出喜欢就会被抛弃的结论。

“你喜欢我吗”

司祯又问了一遍。

佘年把克制不住的情意,又死死地关回笼子,固执的不放出来。

而司祯眼底的兴奋也随之慢慢消失。

她脸嘴角的笑意都敛下了。

汹涌的感情消失了。

她不必再费尽心思让他承认,那团感情里面到底是不是有自己想要的那种了。

佘年沙哑着声音“不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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