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乐城中。
上一次匆匆而来,又匆匆离开。
李瑄还未好好看看后世李亨称帝的城池。
他带着罗兴和薛错离开住所,转一圈后,来到城中的商市。
回乐城的商市虽在规模和质量上远不如长安、洛阳,但商人们售卖物品,却别有一番特色。
除了一些生活用品和手工艺制品外。
名贵奇石、熊皮、虎骨,甚至还有直接卖活着的猛禽、走兽。
“好神俊的马,如果男儿能骑上它,不枉此生。”
李瑄刚来到马市,就听到旁边传来一道惊呼。
一名身穿着粗布衣的青年人,目光灼热地看着一匹骏马。
这匹骏马有五尺高,通体红棕色,鬃毛除了茂密,更是鲜红,它的四肢雄健壮实,但整个身躯看下来又纤细均匀,线条无比流畅。
“七郎,这马好高大,是不是传说中的汗血宝马。”
他们的目光被吸引后,罗兴第一次见到这样高大的马匹。
“怎么可能是汗血宝马。
就算有汗血宝马,也只会在长安东市上出现。”
李瑄摇头回道。
他认为西域贵族不可能舍近求远,将汗血宝马弄到边塞回乐城。
送给李隆基还可以得到丰厚赏赐,李隆基爱汗血宝马,他有两匹汗血宝马,一匹叫玉花骢,一匹叫照夜白。
这匹马比李瑄的坐骑还高一截,让李瑄也产生浓厚的兴趣。
马的主人,是一名汉人男子,他只卖这一匹马。
接连不断地有人到他旁边,向他谈论价格。
许多人虽心中喜爱,却有心无力。
最次的突厥马,都需要十贯钱,或者绢二十五匹。
此马的价格,定是难以想象。
“敢问此马是何品种?”
李瑄不知此马的品种,见卖马人身边没人相价时,上前询问。
“突厥马与诸胡之马杂生。
虽如此,其耐力、力量,远远胜于突厥良马。
我觉得可以与古代的赤兔、绝影相提并论。”
卖马人看了一眼李瑄的金带和腰间的宝剑。
他很会说道。
任谁都能看出宝马属于优中选优的品类,万中无一。
“足下有些夸大了。
万一是金玉其外,败絮其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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