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敢动手杀人的人,两杆能随时射击的长枪,再是两匹体力优秀的军马。
克雷顿突然觉得自己不再缺什么了。
他的心脏轻盈地跃动,过去的感觉突然就找回来了。
他们双腿夹着马腹,用口哨代替骑兵的铁哨,催促着坐骑赶上前面的人。
玛丽从怀里抽出一把左轮隔空抛给克雷顿,后者在高速移动的马背上稳稳接住:
“这是你的枪吗?”
克雷顿看了眼枪,没有回答她,而是直接将枪插进皮带的缝隙里。
“那我就当是了。”
玛丽说。
他们为了追上那两人的马匹,双腿都用了力。
马鞍不仅是对骑兵的保护,也是对马的保护。
多恩马和陶顿马不一样,没有马鞍和缰绳的控制,这些马匹很容易选择爆发式奔跑,快速的耗尽所有体力,任人宰割。
不过他们也不用追很久,能爆发一次的时间足够了。
大路上,法斯拉格听见后面有新的马蹄声不禁回头看了一眼,看见是治安官的人后突然紧张起来。
克雷顿看见他朝军医说了一声,军医也向后看,然后拉着缰绳朝另一个方向加速,法斯拉格则催促马匹向相反的方向冲刺。
没有任何交流,克雷顿和玛丽各自锁定一个进行跟踪。
狼人不知道女治安官有没有抓住军医,但他倒是把法斯拉格逼入了绝境。
似乎是没见识和参与过追逐战的缘故,对方的决策已经逐渐混乱了,策马进入了一个他自己也不熟悉的区域。
克雷顿跟着法斯拉格冲进一片无人区,这里是城市内的废弃采石场,地面有很多碎石子,对马匹很不友好。
法斯拉格的坐骑很快因为他的马术不精而摔倒,腹部被碎石砺划开一长条伤口。
黄毛的中年军官在地上打了几个滚,狼狈地爬起来,癫狂和惊恐地抽出自己的手枪朝克雷顿骑的马开枪。
老实说,如果不是运气之神卷顾,那他的枪法还真不赖。
只一枪,小指头大的铅弹就从马匹的眼睛里打了进去,克雷顿只听见胯下马匹传来一声哽咽似的长嘶,随后的扬蹄差点把他摔下去,然后马儿便朝着左面瘫倒,压住了他的一条腿。
这种情况对于一般的骑兵很不利。
被六七百磅重的动物压住,通常是需要队友帮忙才能脱身的。
但克雷顿凭借自己的力量就拔出腿来,让法斯拉格看得目瞪口呆,他举枪对准前中尉。
();() “不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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