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丽丝-菲尔-卡斯特尼亚的记忆中,有这样一个片段——春日的午后,女孩坐在家族的花园的草坪上,低头观察花园里的一切。
她的哥哥,凯文,则找了个座椅坐下,翻看着一本厚厚的书。
午后的阳光是那么的温暖,让人昏昏欲睡,很快,爱丽丝就觉得无趣了。
她走到凯文身边,说:“哥哥,你在看什么呢?”
“《不列颠国编年史》,”
凯文回答道,“看完这本书可能要花我一个星期的时间。”
“听起来好复杂啊,居然有能让哥哥看一星期的书——我记得哥哥一向都是三天内看完一本的啊。”
“看完需要一星期,但如果想真正理解,可能要一年以上的时间。”
凯文合上书本,说,“历史就是这样,你能在很短时间内学习一个时代的历史,但想要真正读懂,需要花费成百上千倍的时间和精力。”
“啊,那多没意思……”
爱丽丝打了个哈欠,“哥哥喜欢看这样的书吗,不像我,我只喜欢看带插画的书,插画越多越好,字越少越好……”
凯文不禁笑了:“我小时候也喜欢插画书啊,可是长大了之后,就沉迷于内容更加深奥的书了。
说不定,你长大后也会变成我这样呢。”
“啊啊,那种事不要啊!”
爱丽丝喊道,“我现在无法理解哥哥,那在以后要是我成了和哥哥同一类人,我甚至都有可能无法理解我自己了!”
“这是什么逻辑啊……”
“嘿嘿,连哥哥都理解不了我的想法,看来我的思想很独特呢。”
凯文不禁笑出了声:“好好,是你赢了。”
“赢了就要得到哥哥的奖励哦。”
“奖励什么?”
“给我讲个故事吧。”
爱丽丝靠在凯文身边,说。
凯文无奈地叹了口气:“真拿你没办法。”
他开始讲述一个经典的故事:“曾经,有一个叫爱丽丝的小女孩,一天下午,她坐在花园里,突然看见一只戴着怀表的兔子……”
阳光洒在这对兄妹的身上。
凯文讲故事,爱丽丝侧耳聆听,一切都是那么美好。
“为什么我会想起那时候的事……”
在新秋原市的一家豪华酒店里,爱丽丝-菲尔-卡斯特尼亚低头看着地上的数具尸体。
她的手腕处,袖剑还在滴着鲜血。
这些人全都不出意外地被她清理掉了,没有一丝犹豫,爱丽丝本人也习惯了这种生活。
杀了多少人,她已经记不清了,但她从未因此迷茫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