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克的电话又来了,鹿子初终于接了,“boss~”
“说。”
“董事们布了停牌公告。”
“原因是什么?”
“召开股东大会。”
“什么时候?”
“明天上午十点。”
鹿子初说顿了顿,语气四平八稳,“好。
我会准时参加的。”
十分钟以后,肖凯因回来了,将一个地址递过来,“我牺牲了色相,给你要回来的。”
鹿子初看了看,“norayforest酒吧。”
肖凯因问,“要我送你过去吗?”
“好。”
于是半个小时以后,鹿子初就在淮海路上的酒吧坐着了。
鹿子初并不是第一次来酒吧。
以前在英国留学时,他倒是经常去一个叫做greenisand的酒吧,那个酒吧是一对华人夫妻开的,同胞们去了都会受到优待,所以国内的留学生都喜欢去那里消磨时光。
不过酒吧实在是一个很暧昧的地方,毕竟酒本来就是一种浪漫的东西,让很多诗人、词人,喝了总能才思泉涌。
留下无数和风花雪月相关的千古名篇。
但酒吧完全没了酒的浪漫属性,流传下来的风花雪月屈指可数,只有寻欢作乐。
所以,若是有谁想要在那里邂逅一段真爱,只能颗粒无收。
若是有人想要猎艳,想要沉沦,想要放纵,那可真是来对了地方。
鹿子初没有任何花花心思,他只想让心里的烦闷有一个释放的地方。
在这样失意的心情下,酒无疑是麻痹人的最好的东西。
坐在吧台前,点了一杯hisky。
他平日里并不喜欢喝烈酒,喜欢喝brandy,然后加一些白桃露。
也是跟着费明泽学会的。
今天,他只想买醉。
因为巡视了一圈,也没有看到那个陈总的身影。
失意里新加了几分失落。
酒保很快把酒端了上来。
鹿子初松了松领带,然后拿起了酒杯一饮而尽。
因为低估了hisky的辣喉属性,他喝完以后,觉得像是吞了一口辣椒下肚,火烧火燎了,有几滴呛到了气管里,忍不住咳嗽起来。
这个时候,酒吧来了一个年轻美丽的女人。
看起来年岁比鹿子初年长两三岁。
一身香槟色丝绸连衣裙,外面是一件酒红色的复古风羊绒大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