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顿饭的满足感,一直持续到了下班的时候。
鹿子初走出办公室来到艺人休息室的时候,唐念不在。
只有杜莎莎在。
一看到他就起身而立,“鹿总——”
“唐念呢?”
“她身体有些不适,恐怕不能陪您去了。
不如换我好不好?”
鹿子初对杜莎莎的好感度,在第二次见面的时候继续下跌。
第一次是在白马酒庄,她硬生生把那个叫做李天依的挤到了十米开外,然后坐在了自己身边。
当初拍板定下李天依,其实也是同情心作祟。
看不得小姑娘受委屈又不敢去争抢的,也就有心提携一把。
除此以外,这个杜莎莎说话总是嗲声嗲气的,人也扭来扭去。
看的鹿子初恨不能拿个固定器,将她浑身上下固定在地面。
他坐在椅子上说,“我等她一会儿。”
“时间来得及吗?”
“不妨事。”
鹿子初看了看表,“路上赶一些吧。”
五分钟以后,唐念回来了。
整个人少气无力的,像是经历一番风雨摧残的花蕾,少了一半的精气神。
“鹿总,不好意思。
我刚才有些身体不适。
让您久等了。”
鹿子初问,“真的没问题吗?要不要我先送你去医院?”
唐念摇头,“没事的。
就是有些闹肚子。
现在已经大好了。
我们走吧。”
鹿子初今天开的是费明泽的兰博基尼。
用他的话说,给他充场面。
鹿子初一出来,就看到一辆无比拉风,回头率百分之二百五的粉红色跑车停在了公司楼下。
关山月下车,把车钥匙递给他。
鹿子初给唐念开了车门,等她坐上去,他才坐在了驾驶位。
刚坐上,还没按下启动按钮,电话响了。
是费明泽。
他问,“你到哪儿了?”
“还要二十分钟。
你呢?”
“估计只来得及参加晚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