鹿子初刚才说顺嘴了,“那个——给我们boss买的。”
“我就是很久没回来了,想着趁机逛一下街也好。”
鹿子初于是准备换鞋,然后就一起出门。
费明泽看了看他身上穿着的粉红色卫衣和破洞牛仔裤,忍不住提醒他,“衣服呢?”
鹿子初不乐意了,“嫌我穿成这样给你丢人吗?”
他的固执脾气又上来了,费明泽若是不提醒,他自己现了,该换也就换了。
他知道有一些地方有一些人,总是喜欢用行头来衡量人的,他已经领教过多次了。
本来他对那些人的态度是无所谓的,只是不想让那些人破坏自己的好心情。
可被费明泽这么一说,他一点儿想换的心思都没有了。
甚至连脚上的毛绒拖鞋都没有换,直接拉着他出了门。
这样一个组合搭配起来,回头率百分之二百五。
鹿子初完全不care其他人的眼神,哪怕他们把他当做了费明泽包养的金丝雀,他也走的雄赳赳气昂昂。
而那些吃瓜群众丝毫不自知他们的话已经无孔不入,钻进了当事人的耳朵。
达·芬奇,【我觉得可以再给你配一个炸药包。
你就能够去把那一个又一个多嘴多舌的碉堡给炸掉。
】
鹿子初颇觉玩味开口,【谢了,在爱情这场战役里,我只想成为常胜将军,而不是一个尸骨无存的烈士。
】
【爱情?你和费明泽之间?】
【请在前面加上‘类似’。
】
【有区别吗?】
鹿子初一脸从容不迫,【一日之差。
】
达·芬奇,【我觉得你在开车,但是我没有证据。
】
【身为一个华鼎人,我真佩服中文的博大精深。
】
【我也是。
】
【你只是一个老外。
】
【我是说后半句。
】
费明泽把他带到的地方,第一个就是高奢的男装店,翻了一下画册,然后指着几个款式,要柜姐拿给鹿子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