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千栀很聪明,读书认字学得非常快,给了宋宴淮非常大的一个惊喜!
他本以为叶千栀认字读书都那么顺利,学习写毛笔字应该也不算难,有他在一旁指点,叶千栀肯定会很快就上手。
可惜这次他猜错了。
叶千栀是真不行,首先她拿笔的姿势就不对,宋宴淮纠正了她好几次,叶千栀都还没有改过来。
至于她写出来的字
不提也罢!
“你说的我都知道啊!”
叶千栀苦着脸,看着手中的笔,眉头紧紧地锁着:“可是知道归知道,但是我做不到。”
用了快三十年的铅笔圆珠笔,突然间回到了毛笔时代,她是真的不适应。
别说写字了,就是拿笔的手势她也还没习惯,总是会不自觉地出错。
她也知道自己要多练习,但是她在练习的时候,不由自主就会想起以前的圆珠笔、铅笔,对她来说,现在就是拿木炭写字,那也比拿毛笔写字让她更舒心。
“慢慢来,不要着急。”
宋宴淮一眼就看出小姑娘内心的焦躁,他安抚道:“别把练字当成任务,你就当做是闲来无事打发时间,写着玩儿。”
“有时候越是想要办成一件事,那就越是做不好,可有些时候,不过是一个随手行为,却会有意外收获,不然就不会有‘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栽柳柳成荫’这句话了。”
宋宴淮的声音有种安抚人心的魔力,听着他的话,叶千栀点了点头,静下心来,一笔一划地写大字。
这一写就是大半个时辰,等到手酸得不行了,叶千栀这才放下手里的毛笔,看着眼前一团糟的大字,叶千栀叹了口气。
她这几张大字要是被以前的师兄师姐看到了,他们肯定会嘲笑她!
想想以前不管是什么困难,那都是从来没有难倒过她,现在她在毛笔字上栽了大跟头。
思及此,叶千栀情绪愈发低落,她扭头看向宋宴淮,见他还倚靠着枕头看书,她走到他面前,好奇道:“你在看什么书呢?”
一边说,一边走到了床榻边的凳子上,坐了下来。
闻言,宋宴淮翻了书面给叶千栀看,一看到书面上偌大的几个字,叶千栀挑了挑眉,不解道:“你最近没事就看这些地志书啊?”
“想要当个为国为民的好官,自然是要对大盛朝有所了解。”
宋宴淮说道,语气有些失落:“我现在不能亲自去这些地方看看,但是能通过书籍了解一二,也是好事。”
“看来你是真的很想为生活在这片土地的百姓做点事情。”
叶千栀看到他眼里的光芒,不知为何,心底那片柔软的地方,有点被触动到。
从医以来,她见多了生老病死,也看透了世间百态,她的柔软心肠,早在经历那些事情的时候,一点点变得坚硬,到最后坚不可摧!
可现在看到宋宴淮一心为民的模样,她居然有点被触动了。
感动是感动,但是叶千栀嘴上不饶人,她看了宋宴淮一眼,挑眉道:“理想很丰满,不过你要实现这个理想,你是不是该先从离开床榻开始?一个连房间都不能离开太久的人,又如何去京城参加春闱?”
“你说得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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