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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杜宾(第2页)

“哥,你手好冷。”

顺势接过杯子放在一边,双手握住陈鹤朗伸出来的那只细白的手,他刚从外面回来,加上年轻血气旺,和他哥的手对比起来就是冰和火的区别。

“我给你暖暖。”

“嘁,好粗。”

那只摸惯了钢笔和纸张的手,被他手上的枪茧、刀茧磨到了。

尽管平时他也有练拳击,但和陈宸的强度没法比。

说着嫌弃地挥开陈宸的手,直往陈宸制服里钻,摸进扣子里摸到温暖又结实的腹肌才罢休,还补了句“还是这里舒服。”

说着还捏了捏。

“喂,哥,你真喝醉了?”

陈宸忍不住笑出声来,什么时候见过他哥这么耍赖的样子,还怪可爱的,陈宸抓住他往衣服里伸手的手腕,想把他扯出来,但又怕抓疼了陈鹤朗,想想还是作罢。

他又伸手去碰那只踩在地上的脚,果然和想象中一样冰。

“脚也放上来被窝里,再呆会就回去睡了。”

他握着陈鹤朗的脚踝,把露在外面的小腿也抬上沙。

陈鹤朗的脚踝很细,一手就可以握住。

把他的脚塞进毛毯里,再用温暖的手握住他的脚掌,长期穿皮鞋的脚太久没晒太阳,看起来很苍白,上面青色的血管清晰可见。

得益于陈鹤朗极强的秩序感,连他的脚都是干净整洁的,十个脚指上的指甲修剪得整整齐齐,陈宸算是明白为什么有的人恋足了,他毫不怀疑,就算凑过去闻,也只能从他脚上闻到与他身上同样的松木味,属于那种伸到面前忍不住要亲一下的类型。

但是亲脚这种事,做起来也太像小狗了。

要是他是某种犬类,他肯定不会是一只小狗,而是大型护卫犬。

金毛太温顺、哈士奇又太憨。

或者说杜宾?想象了一下自己护在陈鹤朗身边,那副威风凛凛的样子,脖子上再带上一个项圈,系上铁链,另一头握在陈鹤朗手里,想想还不错。

陈鹤朗这种控制欲强的人,肯定还会给他带上一个嘴笼止咬器,防止他乱吠和咬人。

只有和他在一起的时候,才会把它摘下来,任由杜宾扑在他身上,在脸上乱舔。

不过,不知道是不是太忙的缘故,自从上了警校,陈鹤朗好久没有像自己中学时候那样管教过自己了。

如果在幼年的回忆里,陈鹤朗是脆弱又包容的,那么在他中学的时候,面对那时候成了个混世魔王的陈宸,陈鹤朗就完全成了严厉的代名词。

什么时候起陈鹤朗松开了他脖子上无形的项圈?大概是他要填警校的时候。

明知道这条道路因为他的过往经历会变得充满荆棘,也完全不符合陈鹤朗的设想,他还是义无反顾地做出了选择。

甚至在短短的半年内提了近一百分,硬是考上了c城最好的警校。

自由没有想象中的美妙,明明是自己挣开的项圈,他却感到怀念。

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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