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魂师的职业能力一般由这三部分组成:
,使用魂灵之火唤醒灵魂并且驱使灵魂。
一般的招魂师都会自带魂灵之火能力,可以用魂灵之火完成对亡魂的操控与度,也可以使用此火焰对多数亡灵造成巨额伤害。
,借助觉醒章节或其他类似的遗落文章进行英魂召唤,可以召唤古代的传奇英灵到自己的身边参加战斗。
,借助觉醒章节或其他类似遗落文章进行神圣加持,给予英魂或队友高额的正面buff,给予敌人高额的负面buff。
“所以队长你到底是从哪来的呀?你的家乡是哪里?”
艾丽捷好奇的问到,虽然已经从文鸳的口中得知了招魂师具体是干什么的,但是文鸳的身份还是太让人感到着迷了。
博学多闻、对所有的东西都有所了解,即使是目前刚现的东西也能流利的说出来他们的来源。
动手能力和生活能力极强,自己一个人就是一整个队伍的后勤。
魔法能力极强,论近身作战也不逊色于一些战士,套上铠甲就能转行去当战士了。
最主要的是帅和言谈举止很有趣,说他粗俗吧,他其实很有气质,你很难把他和一些没什么知识和文化水平的人相提并论。
但是说他够高雅吧,他又显得太市侩了,甚至可以放下身段和老板吵架。
这就给人一股贵妇人在路边和菜农为了几毛钱争论的错觉,总是让人怀疑文鸳是不是有什么癖好,还是单纯就是以怼人为乐。
“我从哪里来?我肯定从我的家乡来了。”
文鸳翻了翻白眼回答道。
“那你的家乡在哪啊?”
艾丽捷继续问到。
“远着了,你们是很难见到的。”
文鸳耸了耸肩道。
“一定是传说中的丝绸大!
听说从澈桑大绕过风暴角就能抵达那里呢。”
诺诺感觉到。
“丝绸大的人都是黑的,我看队长像是黄金海岸大的人。”
格兰诺顿提出不同意见说道。
“怎么?我就不能是爱琴大土生土长的土着?”
文鸳不满的问到。
“那队长来自那个帝国呀?”
艾丽捷露出奸诈的表情问到。
“比蒙帝国总行了吧。”
文鸳无奈的挠头道。
“错!
人家现在是王国了,而且你们人类不是早就从比蒙帝国分家了吗?甚至连名字都从芒克族比蒙改成人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