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商队的日子,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舒服
陈昊身上罩着个大袍子,布料是废土上最常见和廉价的那种,有些类似帆布。
而他的衬衣在脱下来盘在头顶,尽可能创造出些许的阴凉之地来,毕竟沙漠的日头简直有毒,皮肤随便照射片刻就能像被火烧一样,哪怕那袍子又厚又猛,但至少阻挡阳光还是蛮有用的。
“我算是知道为什么阿拉伯地区的人,明明那么热,却还喜欢捂得那么严实了”
陈昊叹了口气,心里暗暗想到。
他肩膀上搭着个皮水囊,是用自己的狐鼠步枪换来的。
在商队出发之前,所有人身上跟军团有关系的物品都被收走。
按理来狐鼠步枪算不得什么违禁物品,但大家似乎觉得背着这种儿童玩具出去跑商,实在是件很丢人的事情,于是收走了这把步枪,同时折算成一个皮水囊给陈昊路上使用。
说起这只商队,规模并不是很大,三只双头牛作为运输工具,此外总共只有五个成员。
队长芬戈是个老头,满脸络腮胡子,身材上去有三分魁梧,倒是继承了他的老家明尼苏达州特有的体格,但粉红色的牙床显然暴露了他真实的年龄。
作为商队里最核心的成员,他享有的特权就是拥有一顶草帽,遮住了已经秃顶的脑袋,背上扛着一把擦得发亮的猎枪,走在队伍的最前面,带领众人穿行在沙漠之中。
“再坚持一会,马上就到休息点了,在那里你们有的是时间偷懒”
队长芬戈在前面吆喝着。
陈昊等人在后面早就没有力气回应了,炙热的气流早就把他们的嘴唇,磨砺出龟裂大地的形状,哪怕动一下都感觉像被刀子搅拌似得,自然没有任何动力和心气说话了。
在出发以前,他们的行动路线就已经被规划好了。
穿过大沙漠地区,然后从一个叫新维加斯的地方进入敌人的地盘。
实际上新加州的领土,就在棉花丛湾对岸,但是为了避免嫌疑,商队愣是绕了一个大圈,穿过沙漠,从另一个中立地区入境。
就在这个时候,队长芬戈所谓的休息点已经出现在眼前了,说白了就是一堆被沙土掩埋的建筑群,如今只剩下部分断壁残垣落在外面,除此之外没有一丝绿荫庇护。
尽管如此,破烂建筑下面总能找到一小片阴影,供旅行至此的人歇歇脚。
不过此刻的陈昊没兴趣研究这个建筑究竟是什么东西,他兴冲冲的拖着水皮囊来到一块石壁之下,将身上热的发烫的亚麻布袍子脱在地上,让自己身上每个毛孔都能沐浴在这片阴凉之中。
而队长芬戈则不像陈昊那么猴急,只见他慢条斯理选好地上的一块大石头,用手里拐杖当做撬棍,上下摇晃这块石头,惊的石头底下藏身的毒虫与蛇纷纷出逃。
待得这些小家伙都跑光了之后,老头才将石头翻了个身,撩起自己束腰布的后襟,一屁股坐在石头底面阴凉的位置,同时踢掉破烂的凉鞋,将脚放在原先石头下的沙地上,顺利占据了这块最舒适阴凉的位置。
“嘿,还是这老家伙懂享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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