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爆发哄堂大笑,我不明白笑点在哪里,才有人一边笑得肚子疼,一边解释:“阿权有嗜睡症,他不记得你是正常的。”
我忽然后悔答应做彦晟的女朋友了。
9
其实路权更符合我的心意。
但是为时已晚,世上难买早知道,我是个有原则的人。
但是彦晟一直没有犯错。
也容不得他犯错。
他本来家境殷实,但是和我在一起的第三个月忽然家道中落,落得很惨淡,几乎一无所有。
但是他还有我。
我看着他颓败、失意、醉酒的模样,分手二字在我唇齿之间滚了又滚,最终还是被我咽了下去。
我不是圣人,但是我不想在他一无所有的时候弃他而去。
我想,等他发展的好一点了,再提分手也不迟。
没想到一拖就拖了四年。
我美好的青春,全部搭在了他的身上。
他求婚那一夜,我并没有立即给出答复。
他亮晶晶的眸子暗淡下去。
这让我想起来他跟我表白的那一晚。
彼时彼刻,此时此刻。
一场盛大的告白,一枚不值钱的钻戒。
中间间隔着我四年的光阴。
我爱钱。
是什么支持我到现在的呢?
我想了想,给路权打了个电话:“权哥,彦晟跟我求婚了。”
“恭喜啊。”
路权的声音总是倦怠的。
我心中微涩,问他:“你真不记得我?”
“你说什么?”
路权不懂。
我打了个哈哈:“没什么,等我结婚,请你喝喜酒。”
“好。”
于是我结婚了,很草率,很敷衍。
彦晟结婚那晚哭的不能自已,拉着我的手发誓一辈子好好对我。
我心想你可千万别,最好早早出轨让我卖波惨去勾引白月光。
但是我只是温柔的对他说:“我会一直陪在你身边的,只要你没有做对不起我的事。”
只要你不做对不起我的事。
很可惜,彦晟一直很老实。
就算他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就算他越来越有钱,就算逐渐有人前赴后继地想要爬上他的床,他也始终守着我一个人。
其实也挺没意思的。
大概人都是犯贱的,我生活过得越来越有滋有味,身体上就越来越空虚。
我想要鲜活年轻的肉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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