胖子奇道:“你怎么知道?”
大力回答:“是气味,畜生皮毛的味道。”
我心说这马大力果然是牧民里的一把好手,但现在不是夸奖他的时候,一听见狼在附近,我们迅速装备上各自的武器,背靠着背,围成一圈,外面向敌。
那些狼真是绝顶聪明的家伙,看到我们的架势就知道已经暴露了,也不再隐匿身形,随着一声悠远的狼嚎,四周纷纷亮起绿色的荧光,那是狼的眼睛,在我们毫无知觉的时候已经被狼群包围了。
胖子在我旁边道:“他娘的数量不少啊,起码有二十只。”
我道:“怕了?”
胖子怒道:“呸!
胖爷我闯过那么多大斗,从来不知道‘怕’字怎么写!”
我虽然紧张,但是闷油瓶和胖子都在身边,况且还有小花和黑眼镜,顿觉宽心不少,听了胖子的话竟然还笑得出来,“那胖爷打算怎么办?”
胖子道:“还能怎么办!
拔枪,老子干死丫的!”
他一句话把我蠢蠢欲动的热血点燃了,虽然已经当了很长时间的小市民,但体内属于老吴家的血性并没有磨灭,当下便二话不说,利落地上膛,对准两点绿光的中间发了一枪,一声哀叫顿时响起,四周的狼也按捺不住了,朝我们发出粗重嘶哑的低吼。
小花咬着牙道:“都准备好了,要想活着,就一定不能分散!”
他话音刚落,又传来一声稍短的狼嚎,狼群慢慢从黑暗里走出来,看来是要开始攻击了。
我们背靠着背,狼无法从后面偷袭,我一枪枪点射,胖子和黑眼镜也是用枪的好手,一发三弹,招招命中,闷油瓶处理伏在地上企图悄悄向我们靠近的狼,枪弹之间,我竟然还看见几只利箭,嗖嗖嗖发出去,直穿狼头。
我问胖子:“谁用弩箭?”
“是我!”
小花的声音传来。
“为什么不用枪?”
小花抽空回答:“用不惯火器,还是这东西用起来顺手!”
难怪当日选枪的时候没见小花有动作,原来早就准备好自己的专用了。
见奈何不了我们,狼群开始有点急躁,这时从暗处缓缓走出一条大狼,它的体型比其他狼大了几乎一倍,毛色光亮,气度威严,这条一定就是头狼了。
它的眼睛狠狠盯着我们,我竟然从那眼里看出一股慑人的霸气和狡诈,不禁心头一震,头狼看了一会儿便垂下脖子,低吼一声,然后走到火堆旁,小心地用前爪扒出一根才烧了个头的树枝衔在嘴里,重新抬起头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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