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17章(第2页)

于是就用昨天剩下的鸡汤和到了新鲜的大米粥里。

凉汤已经成了冻,跟热粥混到一起温度倒也合适。

张志凡看着鸡汤冻和的大米粥,他吧嗒了嘴,然后把碗端了起来:“姥姥,我也要!”

刘素站起来接过张志凡手里的碗,起身去厨房给他舀了一匙鸡汤冻。

“你还馋猫食。

别光顾着吃稀的,馒头多吃点儿。”

也不知道是不是因为猫食都是王清云给预备的关系,小花猫从此之后除了睡觉的时候整天跟着王清云转悠。

弄得她越发地喜欢这个小家伙儿了。

二十九这天工厂都放假了。

姐儿俩听说百货商场有什么新年促销品,是从南方运过来的时髦货,俩人约好了几个邻居的嫂子和姐妹儿一起去逛街了。

张志凡也没在家,而是被他姥姥拉着去逛市场了。

家里虽然什么都不缺,但年画啊,来年的日历疙瘩,春联福字儿什么的还没买呢。

这东西年轻人可不乐意选,她也乐得带外孙去逛逛。

年前的大市场也挺热闹的。

张志凡因为年纪小,平常除了家附近的几条胡同之外也没怎么去过外面。

他记得小时候总觉得去一趟百货商场明明只过了三条大马路上就跟出一趟远门似的。

现在他特别能体会到这种心情,因为平时根本就没机会出去啊!

记忆里这个大市场在他们这片平房动迁之后被改造成了凌景市最大的农贸市场。

也算是他童年时期唯一保留下来的一个点儿念想。

其实他对现在这个时间段的市场是啥模样都有什么完全没印象,所以现在逛起来也是新鲜。

这年头还有一些老年人卖自己写的春联和福字,但更多人则喜欢那些印着花的新花样。

张志凡见在一份卖盘子碗的摊子后面有一个上岁数的老爷子在卖自己写的春联,他当时就被那上面的字给吸引了。

要说张志凡对跟学习有关系的哪方面最在意,那就是他的字了。

他的字被他娘亲评价为蜘蛛爬的,被他大姨叫做狗啃的,被姥姥说成猫挠的,被一杆老师形容得五花八门。

他小时候哪在意那个。

跟很多普通的小孩子一样,看到写作业拿笔就心里闹腾,只要拿起纸笔,那屁股沾到椅子就头大。

所以也没在意过字有多难看。

但后来认识了林江,他就自卑了。

那小子学习成绩也不算顶好,却写得一笔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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