换得钱来,她把自己打扮的漂漂亮亮的,在丈夫死后,就整天在小叔子跟前晃悠,想要引起小叔子的注意来。
她总共生了仨孩子,先后悄悄卖掉两个,家里人问及,她就只会说,是自己带着孩子上街,叫人贩子给拐走了。
爱好虚荣,至死不悟。
而她的大儿子,正是书中的男主,在历尽各种艰辛找回弟弟和妹妹,并且跟原来说是死了,却又突然回来的父亲一起抚养着弟弟们长大之后,一家人正要和和美美的过日子的时候,这苏向晚又开始闹腾了。
就在苏向晚看到最后一章,现这‘苏向晚’又在作妖,忍不住准备摔手机大骂时,就现作者在下面写了这样一段话,她说:
小天使们,我的堂姐就叫苏向晚,说实话,这个人物,就是按照她来塑造的。
爱慕虚荣,不则手段,但还永远能占上风,你们说,我该怎么办呢?
这下,苏向晚觉得不对劲儿了,因为她一直知道堂妹苏小南在晋江文学城写文,只是不知道她的具体笔名而已。
但是,在晋江文学城写文的女作者中,堂姐名字叫苏向晚的多吗,多吗?
当时,苏向晚一个电话就拨了过去,要问苏小南,那本书的作者是不是她。
谁知,苏小南在电话里冷冷一笑,直接就来了句:姐,怎么,你也觉得我写的是你,那看来我这个人物塑造的没有错呀。
那你说,你想不想要我虐她?
苏向晚直接就开始破口大骂:“苏小南,我一个单身大龄女青年,没抢你男人没吃你家的大米,你凭啥污蔑我卖儿卖女还是个极品恶婆婆。”
“没啥,我就是讨厌你,看你不顺眼,谁叫你那么优秀,从小就考试比我好,工作比我好,还长的比我漂亮?”
苏小南说着,直接就压了手机。
苏向晚才准备要冲到苏小南家去问个明白,没想到两眼一黑,自己已经穿过来了。
苏向晚大口的呼吸着,从没有一刻像此刻一样,觉得空气是那么甘美过。
既然穿过来,跟据晋江定律,那肯定是再也回不去了。
现在,她先想的,是得在这个异世里怎么生活下去。
“妈,来吃颗梨吧,这是我从梨树上里悄悄儿给你偷的。”
那个小手脏的跟黑熊爪子似的小家伙又来了,手里还拿着一只同样脏兮兮的梨,就往苏向晚嘴边放着。
穿过来之前的苏向晚一直单身,有一份很好的工作,也有轻微的洁癖。
她没想过要孩子,但是对于孩子还是很喜欢的,一年中至少有一个月,她会到孤儿园去作义工,照顾那些无家可归的孩子们。
所以,就算看着这小家伙爪子跟黑熊似的,她也没嫌弃,接过来就说:“乖,妈没事,妈好着了,你去把这颗梨洗了,洗干净了妈吃,好吗?”
自打爸爸死后,狗蛋儿已经挨妈妈的揍挨了两年了,好久没听妈妈这样温柔的说过话,立刻哎的一声,立刻拿着颗梨,转身就出去了。
苏向晚冷静的梳理着,并努力回忆着原主的经历。
就现,原主在她穿过来之前,其实还没有铸成大错。
比如说,原身就算跟小叔子有点儿往来,也是因为他们早先是同学,又还同龄的缘故,所以心中有点儿爱慕。
还没有那么没皮没脸,疯狂的去追求人家。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这处,这句老话是再也不错的。
再比如说,这一回她给宋老二写信,其实也是因为家里有两头驴,从早到晚全得她一个人喂,婆婆对她横眉冷眼,生产队的活儿又累,她苦的着不住,横竖丈夫已死,于是就给小叔子写了封信。
其实本意,是想让小叔子写信劝劝公婆,给她分摊的活儿少一点,或者,去了她早起贪黑喂驴的差事。
但是因为会写的字不多,写出来不伦不类的,还没寄出去,就叫好事儿的孩子们给拆了,宣扬了个四邻皆知。
而照原书中的剧情,这封信件给宣扬出去,成了全村人的笑话,她就会性情大变,全然不要脸了。
“老大死了都快两年了啊,让这个不要脸的女人滚,赶紧给我滚,滚的远远儿的。”
厅屋里,老太太正在大嚎大叫,哭断肝肠。
苏向晚望着捧着颗梨,跌跌撞撞,正在向自己跑来的孩子,突然就现。
别的先不说,自己怕是得甩开膀子,吵上一架了。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