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这次选的这一本小说,里面的细节其实她已经记得不是那么清了。
因为这本书她至少已经看过10多年了。
还有点印象那是因为这是她看过的第1本韩娱同人文。
把现实中的偶像明星写成小说男主角,在那会儿还是挺稀罕的,刚开始流行!
写的人少,题材新,所以她将这本书多看了一遍。
为这个她还特意去搜了那个韩国的男团,然后成了团饭。
最喜欢里面热情开朗,幽默搞笑,又努力上进的小忙内,然后数他塌房塌的狠,都上了国际新闻了……
这本书的女主角是中韩混血,男主角又有很多中国粉,所以说不定能随机成一个中国的小粉丝呢!
就算到了韩国也没事,书的开场已经是千禧年之后了,至少安全是有保障的。
主场在韩国,她就只当是公开出国旅游一趟挺好!
上辈子工作的时候不能出国,等退休了能出国的时候,她也不想坐那么久的飞机了。
中国这么大,好吃的那么多,她都还没玩过来呢,出什么国呀?
想着自己还从来没有出过国呢!
林冬初还有点小激动。
不过这也不是重点,重点是他还记得女主角的金手指开的还挺大的。
空间里有药田,好像还有一个什么果子吃了能提高体质和智商之类的。
她觉得自己这个废渣十分需要这个!
虽然说穿书不能改变原始智商,但是咱们可以选择嗑药啊!
天书跳上那本书大概瞄了一眼,肯定的,点点头道,“这次这本书挑的好,最好能给你随机到韩国去,给你制造一个身体,创造一段记忆,你自然而然的就掌握了应该会的东西,这不是平白无故就多学了一门外语?
挺好挺好,瞧你上次都第2次学英语了,还学的那么费劲,说点啥都磕磕绊绊的,真为你着急!
这次已经知道找漏洞,为自己谋福利了,不错不错。
有进步!”
林冬初能说她根本没想到这个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