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初和简订婚后,宾利每天一早就会来访,比上班打卡还勤,走时也一脸依依不舍,恨不能直接住在浪博恩。
有时候大家还没折腾下楼,他已经洋溢着幸福的笑脸坐在了会客厅里。
克莉丝回想起婚礼签字,达西有意把名字和伊丽莎白凑到一块,觉得这位先生虽然面上一本正经,其实非常少男心思,说白了就是闷骚,估计比宾利先生好不到哪去,所以起了个大早。
果然在她打领巾时,男管家在外间敲门,说达西先生已经带着布沙尼神甫来了。
神甫都这么大年纪了,还要被热恋中的男人大清早拖着来她家报到,真是辛苦了啊。
克莉丝漫不经心想着,动作一停,又对着穿衣镜凑近了,抬手在颊边比了下。
梢已经到脖子中段了。
不知道是不是用脑过度,虽然没有脱,但是她的头最近好像长得有点快。
之前在意大利时有女仆帮忙卷,这个长度倒还好,不过在英国乡下,就不适合这么做了。
开理店是需要办理特许证件的,麦里屯没有,得去附近的另一个镇上剪,所以附近大部分人都是自己在家随便剪了。
过去克莉丝也是这样,在伦敦时去理店,在浪博恩都是伊丽莎白帮忙。
但是她有位在形象方面特别挑剔的老师。
“一个人的衣着打扮是第一张名片,也是出入宴会的通行证。
不同的领域和职业,对着装的要求也不同,就像动物用皮毛把自己隐藏在周围环境一样,人类只靠着装,也能伪装出不同的阶层来。”
克莉丝第一次遇见莉莎,就是因为菲尔德侯爵给她布置了功课,他先独自拿着邀请函进总督府,而她必须单靠得体的打扮混入宴会,然后找到他。
她倒是成功混进去了,不过可能用力过猛,被小姑娘注意到,直接扑过来要和她跳舞,于是那次考核只拿了及格。
除此之外,他老人家可是每天都会亲自护理假,说晚安都会向她强调年轻一定要爱护头,不要图方便就带着卷纸睡觉,一字一句痛心疾,满是不列颠大龄男子的血与泪。
虽然克莉丝并不觉得那些书单是在爱护她的头。
拿了手杖,克莉丝才下楼。
达西和伊丽莎白已经散步去了,上了年纪的神甫没有坐在会客厅里,站在门廊下安静等她。
看了看对方花白的头,克莉丝莫名想把手杖借给他,还是绷住了,只是出声问安。
“早上好,神甫先生。”
爱德蒙看着年轻人走近,任由对方微微抬眼,听到对方兴致勃勃说“我们昨天聊到哪了”
在马赛和罗马时,他时时刻刻记着自己的“海盗”
出身,没有和少爷聊过很深的话题,装作只能看懂英语,就连替年轻人放报纸,也都有意让对方告诉自己,说是用字母来区分那些法语报纸。
这次再遇,对方的学识给他带来了很大的惊喜。
也难怪能在酒馆说出那番“复仇”
的本质了。
法利亚神甫教给他的知识很多,所以很长时间里,都是一种自上而下的灌输,那几年,他就像是拼命吸收水分的海绵一样。
地道的出口因为监狱修缮被彻底封死时,那时候的爱德蒙自然死心了,觉得如果一辈子被关在牢狱里也没关系,能够在监狱里认识法利亚神甫这样的老师已经是最大的幸运了。
他已经和入狱后只会祷告诅咒的人完全不一样了,知识使他焕然一新,之后的日子,他可以和神甫交流,让已经根植在灵魂里的智慧继续芽生长,说不定也能成为那些故事里的哲学家。
老师年事已高,他也不再害怕十几年后独自在牢狱里度过,他可以慢慢使用数理科学带来的思维习惯,将所有知识分门别类,归纳总结,只要有这些事情使他全神贯注就行。
只是法利亚神甫却没有给他“十几年”
,没过多久,他就因为家族遗传病而死去了。
逃出来后,爱德蒙一点点得知当年真相和仇人境况,未来的希冀被破碎,复仇的火光却越烧越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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