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拿他代嫁却一毛不拔,无耻。
书上说不劳而获是不对的。
古人怎么可以这么没有素质!
但他现在受制于人,异能倒退到最底层,且修复缓慢,养好身体至少要一个多月。
1情竟然如此消耗体力,果然书上说一滴精十滴血也是有道理的。
言采决定不再质疑那些无法用科学去证明但自古以来人人都这么说的普世道理了。
比如手撕包菜比切的好吃,比如多喝热水包治百病。
黑心一家三口既想要拿钱又不想嫁儿子,逼死大伯的儿子后,现在又想让他当替死鬼,坐享渔翁之利。
让他嫁还没有一个铜板,好没道理。
言采决定先同意代嫁,离开这一家的火坑,之后身体恢复后找机会离开,去过没有基地与末世的生活。
言采决定先制人。
言采睁开眼睛,一双黑白分明的眼睛纯净如水,极易让人生出好感来。
哪怕脸上的疤痕未消,有些地方则好全,痂脱落后,新长出的肌肤红红的,一块红一块疤的,头在言家三口眼里很奇怪,只及肩,乱糟糟的。
但奇异的让人觉得气质尤其高贵。
明明是和眼前言家儿子言晔有六七分相似的脸,身上的高贵气质却让言晔万万不能及。
一家三口都被吓了一大跳。
“你你你竟然醒着!
?”
言夫人捂着扑通扑通跳的胸口,心惊肉跳的。
一家三口都没现,言采竟然醒着。
昨天下人捡到人来报告时,说了他伤势严重,但他们舍不得花钱请大夫看病,也舍不得拿金疮药出来,直接就把他和叫言采采的倒霉侄子尸体放在一起了。
这全家都很抠门,抠门是会传染的吗?言采心中腹诽。
“你们是在引火上身!”
言晔咒骂:“放、放屁!”
他最讨厌长得比他好的小白脸。
长得好有什么用,他堂1哥还不是死了。
眼前这个和他堂1哥长得很像的更讨厌。
明明脸上还长着疤,看起来却比他长得好。
言晔说着就暴躁地想打言采,但举起的手却怎么也放不下来。
言采的额头沁出汗珠来,打回初级的异能要施展精神控制果然不是那么容易。
其实言采不擅长与人勾心斗角。
他一生见过最多的就是丧尸,少些勾心斗角直接上手开干才是他的长项。
于是不善阴谋的言采只能使用精神控制这种手段了。
比儿子多疑的言老爷狐疑地看着说着一口怪异腔调官话的言采,不知为何对他儿戏般的恐吓竟然产生了几分相信。
这个年轻人有独特的气质,让人觉得温和信服,自然而然产生好感。
不知为何,言老爷突然就觉得把这个年轻人丢在这种破屋子和一个死人呆在一起有些太残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