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他的眉头紧锁了。
此前听闻牛夫子说,霍熙然对《论语》非常熟稔,怕是装出什么都不懂的样子,在藏拙。
对此霍斐然深信不疑。
至目前为止,霍熙然表现出的种种才干,都显示出他绝不是什么不学无术之辈,所以《论语》他必然也会。
可……霍熙然这拿笔的姿势是怎么回事?
以及,他写的都是些什么狗屁不通的东西!
这真的是读过书的人吗?!
字不仅写得歪歪扭扭,还没几个字写对,都是“缺胳膊少腿”
,语句也不通。
霍斐然面无表情地看霍熙然写完,放下笔,然后忐忑地抬头看他,讨好一笑。
霍斐然原本气不打一处来,见这小子一脸心虚,又觉得好笑。
“你自己觉得,自己写得怎么样?”
霍熙然轻咳一声:“狗屁不通。”
“倒是有自知之明。”
霍斐然冷哼一声,“牛夫子没有教你怎么握笔吗?”
“教了,但……”
霍熙然挠挠头,写了二三十年的字的握笔习惯,哪儿那么容易改过来?
“你不觉得这笔有点不好用吗?”
“笔不好用?”
霍斐然愕然。
王府的笔,自然是整个黔州城最好的。
“你要想用更好的,那只有去京城找了。”
他哼道。
“不不不,”
霍熙然天天用这破毛笔写字,写得手腕都累了,他觉得硬笔是一定要弄出来的,“我不是说这个。”
少年眼珠一转。
“世子,你等着,看我给你弄出个好用的笔来!”
说完,霍斐然没来得及说完,弟弟就兴致勃勃地跑出去了。
很像找借口开溜。
霍斐然摇摇头,再看看纸上的内容,就觉得脑袋又开始痛了。
霍熙然虽然是借口开溜,但想把硬笔弄出来也是真实的。
问题是,现代用的铅笔笔芯是用石墨和黏土混合而成,黏土好找,石墨矿却还不知道在哪儿。
等人找到石墨矿,又不知是多久过去了。
于是他转而想到古代欧洲人用的羽毛笔。
他说干就干,跟项鹿一起去厨房找鹅。
两人到厨房时,方大厨正指挥着人准备杀一只鹅。
被突然到访的霍熙然和项鹿一惊,没逮住,那只鹅便扑腾着翅膀飞了起来。
霍熙然大喊一声:“抓住它!”
于是整个厨房以及项鹿都行动起来,追着那只鹅,闹得厨房鸡飞狗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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