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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实习生(第1页)

第三章实习生

林烨和罗城聊了两句家常便停了下来。

偶尔谈谈家常,是职场上促进关系的常见方式之一。

常见是真的常见,好用也是真的好用。

聊了两句家常,便进入到了正题。

“你跟进的那两个案子怎么样了。”

罗城问道。

律所的律师在接手案子时必须上报律所,不得到律所的应允是不可以接手案子的。

当然,大多数情况下,即使律师接了案子,只要和律所报备一下都不会有问题的。

这样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律师私底下接案子,不经过律所,赚外快的行为。

毕竟,律所抽成少是少,但终究还是有抽成的。

不过,对于林烨出道几年的新人律师来说,律所对他而言利大于弊。

通过律所,他可以接到很多不同的案子,而且还有律所的同事帮忙,资深律师的指导,这些都是独行侠享受不到的。

就像罗城询问的这两个案子,就是罗城亲自挑选,交给林烨接手跟进的。

“孟东的案子已经私下调解了,双方都很满意,酬金这几天应该就会打到律所财务账户上了。

陈机和刘喆的那个案子私下调解没有达成一致,大概率要上庭了。”

林烨将两个案子的进度告诉了罗城。

“陈机、刘喆……是那个小区养狼狗咬人的民事案吧。”

时间虽然长了些,但毕竟是罗城亲自选的,他对这两个案子还是有些印象的。

“对的,主要是赔偿上没有达成一致。

陈机给我的当事人刘喆的赔偿的确太少了。”

“进入状态很快啊,我记得你一开始并不是很喜欢刘喆。”

罗城笑着说道。

“当律师也有一段时间了,不把个人感情代入到工作中,这是我应该有的职业素养。”

林烨微笑着说道。

“很好。”

罗城满意的点了点头。

当初的林烨可是一个热血青年,现在稳重了许多。

当律师,最忌讳的就是被个人感情影响到思维。

将当事人的利益最大化,才是一个合格律师应该做的。

“既然孟东的案子结束了,那正好。

这有个法院指派的刑事案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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