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第三更
。
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猛将冲阵,千军用命。
唐军将士们大受鼓舞,跟着刘冕开始了一场肆意的屠杀。
那一柄方天画戟三丈之内,尸叠成山无人敢近。
马敬臣带着帅旗使明珪已然冲杀了进来,远远就看到战阵核心一员猛将纵横阖捭无人可挡,如同乘风之舟破浪而行,所到之处血海韬光尸骸丛生。
那不是刘冕么?
马敬臣倒抽了一口凉气:猛将、绝世猛将!
反观明珪,帅旗歪倒,那小子居然侧头一旁在死命的呕吐。
马敬臣大怒,一把从明珪手中将帅旗夺了过来,狠狠一脚朝他踹了过去:“废物,滚!”
明珪惨叫一声险些落马,他所骑的马匹也歪歪的朝一旁奔去,被后面跟上来的骑兵撞了个七晕八素。
他死命的缠在马身上才幸好没有落下来,否则一定被自己人的马匹活活踩死。
马敬臣才懒得去管明珪那个废物了,将手中长枪朝前飞掷而去洞穿了一名叛军的腰身,大声吼道:“众将士,随本将冲击汇合主将,杀啊!”
金白帅旗高高举起迎风飘扬,马敬臣一手执刀一手挺旗,在数名越骑猛士的护卫之下,朝刘冕奔去。
有将如此,甘当小卒又有何妨!
马敬臣狠一咬牙,再次怒声暴喝:“兄弟们,杀!
大唐必胜!”
“大唐必胜!”
众将士大声奔吼,马匹长嘶飞速奔腾。
这一方大战场之上,唐军越骑如同破冰铁舰,摧枯拉朽势如破竹。
两倍于唐军的叛军兵败如山倒,溃不成军已如一盘散沙。
刘冕的双眼已经完全通红,那柄用作仪仗的方天画戟本来就耀眼夺目,此刻被血染一遍更显霸道凌厉,隐约更添一层妖异之气。
敌军的骑兵也退回来了,却都无心恋战只顾仗着马快在逃跑。
刘冕信眼一瞟,见敌军将旗在人丛之中左突右逃。
刘冕沉声一喝,手提马缰朝那将旗奔去。
敌军丛中取上将首级为将者人生一大快事!
刘冕马快,旁人哪里跟得上。
只见一人一马宛如疾电飞射而出,旁边胆敢阻挡者无不应声而四下劈倒。
那一骑所到之处,如入无人之境!
“敌将休走,纳命来!”
恍然间,又回到了那个山崩地裂巨星陨落,却又百废待兴的年代。用一泡大尿宣告重生归来。我是白客,我回来了。...
...
姜素素一朝穿书,居然成了大冤种的作死原配。大冤种的在下场已经够惨了,她比大冤种更惨!好在她锦鲤附身,凡事都能遇难成祥,扭转乾坤!渣男贱女虐起来啊,日子好起来。各种生意做起来啊,财富滚滚来。一路从草根逆袭成名门千金?有钱有颜又有势。大冤种一路上也帮了不少忙,也算患难夫妻了,要么就生个崽耍耍呗?夫人,要双胞胎还是三胞胎?儿子还是女儿?为夫马上脱衣沐浴,做好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