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已经衰败,但在这现代已经是难得的好地方。
当然再好也和修真界的福天洞地没法比,遑论仙界。
明度布置完缩小版护山大阵,在阵眼盘膝而坐,一团火焰自丹田飞出,将键盘包裹。
炙热的温度瞬间将山洞烤焦,岩石碎开掉落砸在阵法上,被弹了出去,还未落下就成了石粉散落一地,任谁看到都不会想到上一秒它还是一块岩石。
而这样边角的温度已经是这等威力,而火焰的中心键盘毫无变化。
明度神色未变,将仙力注入火焰,就这样保持了一个月,键盘还是完好无损。
直到七七四十九天,它终于有了一丝变化,但也只有一丝,如果不拿着放大镜找都找不到。
三年后,明度还在这里,保持着输入仙力的姿势,此时键盘已经化掉一半,散发出隐藏的宝光。
十年后
穆羽君伸了个懒腰,可算是将人设图画好了,甲方爸爸也满意。
“支宝宝到账五千元。”
呜呜呜,这个甲方爸爸给钱真的太爽快了,就喜欢这样的甲方爸爸。
穆羽君连连比心。
瘫了一会儿,她决定犒劳犒劳已经宅家三个月,没有畅快玩过的自己,拿起手机联系了好友凌华。
“我要去y市爬天仙山你去不去?”
“怎么想到爬山了?你不是最讨厌爬山?”
对面回复的很快,估摸拿着手机摸鱼。
“嘿嘿,你是不是还不知道天仙山这个名字的由来?”
凌华:???
“怎么,山上还能出天仙啊?”
凌华发出去后自己先笑了,天仙的美人也不会住山上吧。
“啧啧,真不知道是你宅家还是我宅家,天仙山原本叫栖山,有山名却是荒山,没被开发,但是在一个月前栖山七彩神光降下,一女子凌空沐浴在神光之中,手执神笔挥毫,后消失不见。”
“这栖山也被网友们改成了天仙山。”
“……你不应该当什么美工,而是该去说书。”
凌华无语,什么七彩神光,那不就是彩虹么,还凌空神女,不就吊个威亚。
这是哄骗不了八千七百六十五天大的宝宝的。
“当天没下雨,哪来的彩虹,还是直的。
别废话,就问你去不去?”
穆羽君发了个死亡凝视的表情包。
“去去去。”
两人收拾了一个行李箱就订票杀去y市了,爬了天仙山,只看到据说是被天火烤过的地方就没了。
她们灰溜溜下了山,坐在一家餐馆里,累的魂都要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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