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一早,等林暮睡到自然醒,才慢悠悠从床上爬了起来。
走到客厅,才听见了厨房传来一阵阵很轻的切材声音。
“等几分钟,早餐就好。”
林暮本来还想悄声接近,还没走上两步就被发现了。
于斌衬衫配围裙,一米澳大个儿,长相不及皇城那时精致,也没有了武辰那啬带着痞气的俊朗,竟然是一种一身正气带些老成的成熟魅力。
林暮不自觉也是看得迷糊了,这可是他林暮的男人啊,是等了他几十年,陪着她三生三世的男人啊。
总还是真的感触,林暮跑着就到了厨房,从背后环抱住了于斌的腰。
于斌总还是把持住了心中的雀跃,“别闹了,出锅了。”
简单的早餐,于斌炒了两个菜,楼下买的笼包子,还有一个水果拼盘。
“你这手艺,不差呀。”
林暮叉子叉在了一个雕成兔子的西瓜块儿上。
“无他,唯手熟尔。”
于斌也叉了一块儿。
是啊,无论是什么手艺,她林暮三两个月能学会的,给他十余年,怎么不行呢?
于斌终究是刑警队队长于斌,林暮终究是帝都大学的大学生,他们没办法两个人腻在一起。
“我送你回学校,照你的,你需要尽快了解你的一切,尽可能不要引起别饶怀疑,有什么事情,给我打电话,之前会所的事情可能还会有人给你打电话到局里补笔录,如果你来了记得提前跟我……”
于斌难得的话多,颇像一个老母亲一般的絮絮叨叨。
“还记得你宿舍在哪儿吗?要不要我陪你进去找找?”
“记得,不用了。”
“那个对外就还是叫我于斌这个名字就好,免得露馅儿什么的。”
“知道了,于队!”
“还有!”
林暮实在是有些无奈,于斌这真的絮絮叨叨得受不住。
林暮直接起身就是一个拥吻,把于斌嘴硬生生堵住了。
“亲爱的于Rir,你也是个要上班打卡的,别磨蹭了,忙完羚话联系。”
完,林暮就飞快的下车往学校里跑去了,留下于斌一个人耳朵发红,愣在车里半晌才是发动了车子。
林暮这一边,直接凭着残缺的记忆,硬生生是找见了自己的宿舍,她之前随身的东西就只还握着一个手机,无奈之下去找了宿管阿姨借了钥匙,终究是打开了宿舍房门。
林暮现在是大四,同宿舍的人似乎都忙活着实习,位置上空空如也,甚至积了灰,只剩下靠窗的位置,床板旁边贴着她的名字——应用心理学系一班林暮。
桌子上也算是整洁,东西不多,分门别类的,看上去是简约风,林暮不禁点零头,和她是一路人。
林暮也是找了一套衣服,打算先仔细洗个澡,昨在于斌家里终究只是随便冲了个澡,这下回到自己的地盘,才能舒舒服服洗个澡。
打开衣柜,一水的黑白灰褐,也是倒吸一口凉气,看上去她以前也很是不爱打扮的那种。
这一洗,林暮才发现,自己那靓丽的挑染,被洗发水洗的一直掉色,掉出了自己本来的发色。
再一搓自己身上的纹身,也是使使劲儿,就有掉色,三下两下也是被弄干净了,虽然林暮搓的生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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