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哥,我北街的几个朋友想要跟你。”
小黑子给你打来了电话。
说是有几个混混羡慕他现在的工作,想要跟你混。
你看他们不是羡慕当保安,而是羡慕小黑子他们每个月三万块的薪水。
还有那社保医保五险一金的连招。
你已经今非昔比,你现在的脑子160的智商。
想东西又快又通透。
一番思量后,你说。
“小黑子,你让他们先去夜宵一条街等我。”
坐上骑士十五世,就直接往夜宵一条街去。
身边带那么多混混可不是什么好事情。
之前小黑子他们买面粉的事,就让你怕了。
你打算去夜宵一条街买几间店面给自己压压惊,顺便安置那些小黑子的混混朋友。
省得给你找麻烦。
你买下了几间夜宵店面后,发现根本不够安置那些小混混。
闻到风,聚集过来的混混越来越多。
结果你只能从第一间,买到了最后一间。
别问为什么人家肯卖。
夜宵老板补三年租金,家伙什按全新的价格给。
房东那边就给市价双倍。
几乎所有人都是乐呵呵收了钱,拍拍屁股走人了。
钉子尸?不存在的!
有哪个不开眼的,你还没有说话,那些混混很自觉就去门口坐着了。
江湖人称她为珑爷,但她却绝非一个男人哦不对,她灵魂里住着一个男人明明可以靠颜值,她偏偏要靠才华。明明可以吃软饭,她偏偏要自己打拼。明明可以让别人保护,她却练成了全世界最强的女人,哦不应...
只不过是去超市买个菜为何会来到了七十年代,还成了老娘最看不起的一个表姨妈,原以为来到七十年代会过青黄不接,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苦日子,幸好幸好,爷爷是老革命,奶奶是孙女控,爹爹是女儿奴,妈妈是刀子嘴豆腐...
穿越到书中,成了炮灰女配,秋珑月只想静静,天赋高,却是炉鼎体质,容貌倾城却觊觎男主,不断作死,条件那么好都会混的那么惨,还有男主大人,离我远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