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色渐浓。
秦岳回到接待所时,林百灵正依在床上看书。
见他回来,她一脸欢笑地下了床,乳燕投林般地扑进了他的怀里。
“饿没有?我给你做点宵夜?”
秦岳爱怜地揉了揉她的脑袋,温柔地问道。
“有点。”
林百灵仰头,娇憨地看着他,美丽的眸子里有柔情似水。
她并不个有公主病的女孩,但在秦岳身边的时候她却非常地依赖他,因为她喜欢被他捧在手心的幸福滋味。
秦岳笑着用力搂了搂她,便走进厨房里忙了起来。
黑鹰的营区远离市区,营区的军人服务社晚上关门后,就再也找不到买东西的去处,所以招待所的房间都带有厨房。
嗅着空气中浓郁的蛋香味,看着秦岳在厨房里忙碌的身影,林百灵的眼中有晶莹的光芒闪烁。
沐浴在爱河中的女子,总恨不能相守不离直到天长地长地老天荒,但对林百灵来说,选择这个身穿军装的男人,就意味着一年里至少有十一个月时间要在等待和离别中度过。
什么鹊桥相会的浪漫,什么金风玉露一相逢便胜却人间无数的风情,大底不过是文人笔下美好的幻想。
对于军嫂们来说,现实很多时候是冰冷无情的:地里的庄稼熟了,必须自己赶大早起床便独自到地里忙活,在烈日的灼烤下一直忙到天黑;小区的电梯坏了,背着从超市里买回来的一袋米三步一喘五步一歇地爬上楼;孩子半夜生病了便化身为超人,没日没夜地守在病床前,等到孩子好起来后自己却仿佛得了一场大病。
这种牺牲,是军嫂们特有的,通常是悄无声息的,因为她们大多觉得自己的辛苦不足为外人道。
生活的路有许多条,谁让你青春正茂年华正好选择的机会大把的时候,非要一根筋嫁给一个当兵的呢?
如果你把自己的生活酿成了一杯苦酒,你唯一能做的便是端起它一口干掉,然后对着世界露出一抹微笑。
林百灵很早就明白自己将要面对怎样的生活。
年轻的女孩曾经坚信爱是需要付出和牺牲的,她以为她对秦岳的爱和秦岳对她的爱,可以支撑着她一路走下去。
可是三年的时间过去后,她发现她终只是个平凡的女孩,她适应不了崇高而壮美的人生,她无法从秦岳身上的伤痕里感受到荣耀和骄傲。
相比在不为人知的地方英勇战斗抛洒热血的秦岳,她更加喜欢这个在厨房里手忙脚乱放调料的男人。
她不想要那一枚枚沉甸甸的军功章,她只希望每一天都能看到他的身影,能闻到他的味道,累了可以依着他的肩膀,困了可以窝在他怀里安睡,饿了他会为自己偶尔下次厨房。
她不贪心,这就是她想要的生活,很简单很普通的生活。
爱情,不就是相濡以沫的陪伴吗?婚姻,不就是一个温馨甜蜜的小家吗?
所以,她逼着秦岳转业。
今生哪怕只有这么一遭,未来哪怕要用一生去弥补,她也要对自己的爱人狠心一次,让他放弃他热爱的事业,和她一起去追寻属于他们的幸福。
“快来尝尝我的手艺!”
秦岳端着热腾腾的面条从厨房里走出来,朝她微笑道。
那表情,就像一个刚刚从战场上得胜归来的将军。
林百灵将鼻子嗅了上去。
“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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