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兰回到城堡时天色已晚,外面的雪又下大了。
他走进卧室,脱下外套,抖落领口处的积雪,将其挂在壁炉边的衣架上。
“殿下,您不觉得这件事做得太急了吗?”
夜莺在王子面前显出身形。
“娜娜瓦么?”
罗兰给自己和对方倒了杯酒,尽管这麦酒比起后世的啤酒要苦涩得多,但他已渐渐习惯了这种味道。
夜莺接过杯子,捧在手中却没有喝——她在等待王子的回答。
“没有比现在更合适的时期了,”
罗兰将酒一饮而尽,再次给自己满上,“想要在邪魔之月发挥出娜娜瓦的能力,就不可能再隐瞒女巫的身份。
能瞬间医治足以致命的伤势,绝不是普通草药或放血疗法能做到的,这点所有人都能想得到。”
“托这座落于西境边界之外,本身可有可无的小镇的福,教会对此地影响十分有限——我要是他们,也不会愿意把金龙挥霍在这个随时就能被放弃的地方,”
罗兰继续说道,“镇里连个小教堂都没有,传教士随贵族一道早早返回了长歌要塞。
此时的边陲镇你觉得像什么?一座和外界断绝了联系的孤岛。”
“……这是您早就计划好的?”
夜莺问。
罗兰点点头,“漫天大雪会掩埋通往长歌要塞的道路,而码头的船运掌控在我手中。
我们至少有三个月时间,来扭转「女巫是邪恶者」的观点。
如果只是宣传的话,效果极为有限,必须要依靠近距离的接触,才能快速消除这层误会。”
这就是他为什么无论如何都想留下娜娜瓦的原因。
他想要打造一个异界版的南丁格尔。
这名传奇护士因为尽心尽力照看伤员,使得伤员死亡率从42%骤降至2%,从而被战士们封为提灯女神,连带着将整个护士职业的声望都提升到了崇拜。
而娜娜瓦的能力更加神奇,通过魔力来治愈创伤,只要不是当场死亡的,都能捡回一条性命。
这对于民兵队的士气提升恐怕比任何武器都有效。
同时多亏她的父亲是名没落贵族,平日里就常跟猎户和农夫打交道,对待平民的态度十分平和,甚至还允许娜娜瓦去卡尔老师开办的学院学习。
换做其他贵族,哪怕是爵位最低的男爵,都不会乐意自己的女儿和这群人扯上关系——在他们眼中,这些人都是所谓的贱民。
“这些……真的能做到吗?”
即使是夜莺,在面对教会这样的庞然大物面前,也显得格外无力。
“不走出这一步,永远不知道答案。”
罗兰没指望整个镇里的人都能因此改变看法,但至少他组建的这支新生队伍要牢牢抓在手里,以后再依靠这些来自于人民内部的种子去将自己的思想推广开来。
三个月时间,足够改变很多事情。
夜莺沉默了片刻,才低声道:“为什么您要为女巫做到这一步?”
为了解放生产力,为了使自己获得更强大的力量,在未来的争王令中有着一席之地——当然,这些答案并不适合在此时说出。
罗兰虽然身为机械狗,但各种galgame也玩了不少,算得上是身经百战,见得多了。
...
前世,她另有所爱只顾着躲他,不惜顶着私奔的恶名离开他,直到被她爱的人亲手推入火海。今生,她惩治渣男,手撕白莲,步步为营,毕生的目标只是牢牢抓住他。顾长卿我媳妇温柔娴淑,我们家我说了算。众属下悄咪咪提醒搓衣板了解一下。许甜我听说咱家你说了算?顾长卿老婆说话的时候,我闭嘴。各位书友要是觉得重生甜妻在八零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一觉醒来就发现整个世界都不一样了,自己穿成了未成年,一下子年轻了好多岁,据说还有了一个小萝卜头的未婚夫,而带着既来之则安之的想法还没开始生活就发现自己原来是穿到了之前看过的一本小说里,而自己的原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