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秦国军方需要战的理由,秦雷便给他们:没有比质子回国途中被百胜军攻击更好的理由了。
通过日益成熟的斥候,秦雷知道两营百胜军正驻扎在应州的东西两侧,不论城内外暴乱多么厉害都没有参战。
据早先派遣到应州的细作回报,城内至少有三帮来历不明的人在等着自己。
这便是秦雷在前半程磨磨蹭蹭的原因,他要给敌人充分的时间,选择最佳的狙击地点——混乱中的应州无疑符合要求,在这里推脱责任最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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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雷醒来时,还是满天繁星。
他脱下长袍,将身上的六个负重袋解下,里面装的是铁砂,共十八斤,自基本恢复起,他便一直带着。
从随身携带的大包中,掏出一块麻布,然后把里面的东西一样样摆在上面。
一种熟悉的感觉,前世出任务前都会这样鼓捣一番,非常有感觉。
秦雷先套头穿上一件贴身软甲,这件由乌金丝,天蚕丝以及冰晶丝混编而成的软甲轻便舒适、刀枪不入,乃是沈洛所赠,唯一的缺点是透气性不好,夏天长时间穿会起痱子。
然后穿上一套在这个时代极为怪异的黑色作战服,蹬上作战皮靴,将两把匕首插入其中。
又将一部臂弩固定在左臂。
接着将宽幅的牛皮腰带牢牢系上,挂好飞刀袋、爆雷袋等五六个袋子以及两把特质手弩。
最后将一把加长开山刀插在背后。
全身装备总重十八斤,正好与解下的重量等同。
秦雷掀开帐篷大步迈向营地外,接替铁鹰职责的沈青沉默的跟上,清秀的小脸有些发紧。
营地外的空地上,火头军已经在忙碌的准备早餐,几口大锅中煮着粘稠的肉粥,散发出诱人的香气。
秦雷点点头,沈青忙把腰间的号角举在嘴边吹响,苍凉低沉的声音在空旷的原野上盘旋。
队员们早已习惯了被号角指挥,几乎同时醒来,片刻后便穿戴整齐,在秦雷面前集中。
黑暗中,三百双眼睛齐刷刷注视着他们的头领——教导他们,鼓舞他们,关心他们的秦雷。
秦雷轻声道:“开饭。”
队员们无声的找到自己的位置,小队长为每人盛满满一大碗肉粥,秦雷也不例外。
半刻钟,饱餐后的将士重新列队,他们发现秦雷变了,往常的轻松优雅已被一种无言的威势所代替,仿佛一只头狼冷冷的注视着自己的子民,随时准备带领他们扑向成群的猎物、或者与强大的敌人殊死搏斗。
短暂的对视后,秦雷摘下头盔抱在臂弯,长发在夜风中飞扬,大声道:“我的士兵们!”
所有队员用右拳砸了一下左胸,声音整齐,有种摄人魂魄的魅力。
“我们曾经一无所有,现在我们拥有三百生死兄弟!
明天我们拥有的还是这些兄弟!”
“我们都还年轻,我们都梦想着为国征战,梦想着建功立业,梦想着流芳百世!
对不对!”
“对!”
这是狼群的回答,整齐而嘹亮。
“当然,最现实的问题是,我们要回家,回到我们朝思暮想的故乡。”
秦雷神色稍缓。
队员们嘿嘿笑起来,仿佛为这个念头不好意思。
在这一瞬间他们有的想起家中的老妈妈,有的想起定了亲的女娃,有的想起村东头的大槐树,思乡的情绪迅速蔓延。
“现在有人要阻断我们回家的路,要扼杀我们的梦想,我们该怎么办?”
秦雷粗着嗓子吼道,眼睛瞪得溜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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