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村里的猎户都是在自己附近村里打猎的,常青云来的这座山是没有人开发的地方,老远就看见几只兔子在吃草。
常青云弯腰捡了几块石头,百发百中打中兔子的脚,没一会儿的功夫就收获了五只野兔。
他用树藤把几只兔子绑了,单手拎着进了县城的一家酒楼。
“掌柜的,你们这里收兔子吗?”
酒楼的掌柜看着常青云拎着好几只兔子,眼神一亮:“收!
二十文一只,我全要了!”
“二十文?!”
二十文钱一只的话,五只兔子才一百文。
这也太便宜了吧。
一千文钱才是一贯,也就是一吊钱,一贯就是通常说的一两银子。
这也太低了,他就是把那山上的野兔全部都薅秃了,也还不了五十两银子。
“怎么样?壮士卖不卖?这些都是新鲜的,我才给你这么高的价钱,你这要是死的,我最多只能给你十文钱一只。”
“我买了!
我给你一贯!”
一辆比较简易的马车路过,车帘子撩了起来,里边露出一张宜喜宜嗔的脸:“兔兔这么可爱,你们为什么要伤害它们?”
看见兔子受伤的脚,王飞瑶看着就心痛了。
“一贯钱,你这些兔子我全买了!”
她看向常青云像是在看刽子手一样。
这个男人也太狠心了,这么可爱的兔兔,竟然要卖酒楼里做菜!
她一边说着一边从自己的怀里掏出一粒银子,朝着常青云那边扔了过去。
常青云伸手就抓过那粒银子,动作敏捷,行云流水。
崇祯元年,陕西大旱崇祯二年,陕西大旱崇祯三年,陕西大旱崇祯四年,陕西大旱…有完没完?还真没完。要知道这场大旱是中国乃至人类历史上少有的,其持续时间之长受旱范围之大,为近五百年所未见。五百年?孙悟空都从五指山下出来西游了,顽石已长满青苔,沧海都变成桑田了,这么绝的事情咋就让明末陕西百姓给遇上了。灾荒时间长了,地主也没余粮,皇帝也没闲钱,不征税紫禁城就得关门。啥也不说了,该征税的还得征,陕西也不能例外。奶奶的,都这样了还要收税,让人活不?陕西百姓经过一番深入的思想斗争,联系一下当下国内的基本形势并结合本地区的区域特点,广大民众决定起义,理想远大的当起义军,理想一般的当土匪。好了,大环境就这样,提起刀开始干活吧!小说交流群号456361091各位书友要是觉得明末匪事还不错的话请不要忘记向您QQ群和微博里的朋友推荐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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