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平阳把脚放在一边,低下头继续不知道在那诡异的包袱里又翻了多久,一边翻还一边嘀嘀咕咕:“这只脚就是从我们当时挖到尸体的地方刨出来的!
就是被抢走的那具尸体的脚。”
“我在牛车上一直想着要怎么办才好,忽然看到路边有一只野鸦正在啄食硕鼠的腐肉,那腐肉从中间断裂开,左边一摊右边一丛。
我忽然就茅塞顿开——咱们找到的那具尸体在土里埋了起码一个月,风销雨噬、日晒土融,就是单单咱们挖出来的时候,许多地方骨肉都分离了。
那些黑衣人在匆忙中怎么来得及检查?肯定拉下不少东西没有带走!
所以我又沿着那个坑挖了下去,都没挖多少,就隔着薄薄一层土,果然就找到了这只脚!”
蒋大走上前,残破的脚面上可以看到一截白骨突兀地刺出来,黏在白色骨骼上的肉裸露在外的部分有些萎缩变形,呈现出灰白的红粉,细密的纹理上黏着碎屑和砂砾,骨头是空心的,内里透着褐色,从粗糙的骨管里爬出来一只半大的白色小虫。
这只孤独的脚露出来的部分格外狼狈,没有露出来的部分缺饱满地好像一只鼓囊囊的水袋,水袋外面撑开了一只灰色麻布面的土布鞋。
蒋大提起脚看着鞋子,转头惊喜地望向张峒道:“大人,这麻鞋是新制的,这个布面应该是他死前不久才购置的。
这是重要的线索啊!”
李平阳颇有些小得意地点点头:“是不是很有用!
——等等,还有呢!”
她站起身,将包裹放在位置上,一层层打开:“上次不是说应该去水边找找吗?我见时间早,就顺道去水边走了一圈。
然后我就找到了几块丢掉的丝瓜囊和几块破旧的麻布,再往水边努力找找,我就发现了这个——”
李平阳让开身体,让其他几人看到包袱里藏得最深的东西:一颗已经面目全非的人头。
“这颗头被埋在水边的丛林里面,我看到好多蚂蚁在往同一个方向爬,就想着里面或许存着什么问题,翻开树丛一看果然有收获。”
李平阳让开半个身位,站在一侧相当满意地俯视着自己的发现。
女人的手指顺着那皱巴巴黏在白骨表面的干瘦的人皮摸过去,两只眼珠早已经被鸟虫分食用,留下两个藏污纳垢的黑漆漆的窟窿,她随手扣出里面一只虫子。
“难怪回来的时候觉得身上又痒又疼,这里面我都挖了半天了怎么还没把虫豸扣干净啊?”
小声抱怨了一句,李平阳复扭过头,满意地看着自己手下面的人头:“这颗头,样貌、伤口、还有头发上的绑带一应俱全,只要他在百忧镇附近生活过,顺着这颗头找过去不可能不被发现——虽然他们抢走了我们的线索,但是输赢胜负还早着呢。”
李平阳说完,志得意满地望向几人。
片刻的沉默后,陆载放下手里的毛巾,眼睛转动消化了很久,慢慢皱起眉,吞吞吐吐地问道:“许夫人,你、你不害怕吗?”
这毫不相干的一句话却瞬间把李平阳问住了,愣在原地陷入了思考:她要害怕这个?为啥?活人难不成还要怕一颗死人头吗?虽然这东西还挺恶心的,上面爬满虫子,但是怕虫子也不是每个人都非要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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