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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六章 来年一剑八门破(第2页)

狐媚狸媚,媚不过**院的姐妹。

东方红,太阳升,东原陵州出了个叶临风,一夜七次鸟不软,大战三百到五更;;;;;;”

叶临风边走边哼着这首家乡东原陵州粗俗小调,哪里像一个仗剑行侠仗义的剑客,分明是一个泼皮小无赖。

来到北漠最大的市集——伊坦尔集市,怎能不尝一尝柳河记的特色酸辣裤袋面,逛一逛福瑞安的绸缎庄。

经过向路边的小商贩打听,叶临风打算去福瑞安绸缎庄为自己置办一身新衣,总是穿着女装也不是个办法,再去聚香楼开一开荤戒,好酒好菜点上,不差这几个钱。

叶临风从福瑞安绸缎庄走出,去往北漠最大的酒楼聚香楼。

身后背负一柄木剑的叶临风,选了一个靠窗的地方坐下,叫来店小二上了一桌好酒好菜。

“有没有听说,剑崖下的山谷中又找到了一块残缺的古碑,前些日子又有几个宗派势力来到了剑崖。”

一名在聚香楼与友人喝酒的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闲聊道。

“不会是又跟上次的一样吧,尽是些繁奥难懂的古字。”

满脸络腮胡子的大汉的对面坐着一位鹰钩鼻男子。

“这些事咱也管不着,上次不是说那块残缺的古碑被人盗走了吗?这次啊,对古碑的看管不知加强了多少倍。”

络腮胡大汉端起一碗烈酒,仰头一碗下肚,甚是爽利。

“那你知不知道这块古碑上的繁奥文字是什么意思?”

鹰钩鼻男子说罢,拿起筷子夹了一块嫩豆腐,入口即化。

“鬼知道是什么啊,自上次古碑被盗之后,这些修行界大势力不仅加强了看管,而且保密工作也做的很好,只有各大势力的高层人物才知晓。”

络腮胡大汉拿起酒坛给对面的鹰钩鼻男子斟满酒。

“这我倒是有听说,听说剑崖下的山谷连只苍蝇都飞不进去。”

鹰钩鼻男子说了一句,继而仰脖饮干一碗烈酒。

叶临风在一旁坐着,听着二人的谈话,心中暗忖。

千机城进不得,那剑崖在千机城城中心也是去不得的,既然去不得剑崖,在远处望一下也好,闯了千机城开休生三吉门,去过了伊坦尔集市,再来观一观剑崖,总算此行北漠没有白来。

叶临风已换作一身青布短衫,提着一坛酒,负木剑登与剑崖遥遥相对的莫里斯古城楼,拾阶而上,莫里斯古城楼几千年的古韵犹在,石阶栏杆无不透着千年之前的古朴。

登上莫里斯古城楼楼顶,阵阵北漠特产的风沙袭来,叶临风虽生得俊秀,倒也不是那文弱书生,就着北漠风沙,举起一坛北漠稀缺的雄黄酒,仰脖一饮而尽。

望着北漠剑崖怔怔出神,剑崖算不上高耸雄奇,但却很陡峭,体积不是很大,但是顶部极其尖锐,怎么看都像是一把直插苍穹的利剑。

约摸对着剑崖望了大半天,叶临风这才缓过神来,提起手中木剑,对着莫里斯古城楼亭台的墙壁,以剑作笔,豪诗一首,诗句谈不上什么佳作,字倒是写的剑拔弩张,落笔如云烟。

“大漠黄沙起苍茫,我登古楼饮雄黄。

来年一剑八门破,天地无愧好儿郎。”

走下莫里斯古城楼,好似心中在想着什么事情,叶临风竟然不知去哪儿,现在身处北漠,自西界而来,出生东原,中域也路过,唯独南岭没有去过。

南岭多低山丘陵,故此称为南岭,南岭北部与东原的环境相似,多青山秀水,被世人称作江南。

而南岭南部则与其他四大地域大有不同,南岭南部气候闷热潮湿,居民生活比较原始,而且有许多稀奇动植物。

叶临风决定去南岭看一看,闯一闯,磨练一下自己,不然那莫里斯古城楼所提之诗就是胡吹大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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