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新社

第9章(第3页)

程鑫当然不会折旧换新,最后给陈昕买了支新笔,并打算隐瞒专柜不能维修一事,以免让他失望,以后再去别处想办法试试吧。

陈昕看着那个过分讲究的笔盒,有点不敢接:“这、这好贵吧?”

程鑫低头看了一眼:“不贵,还没你那支笔贵呢。”

他买的其实也就是基本款,四百多块钱,但他知道这对陈昕来说已经是笔巨款了,所以没告诉他多少钱。

陈昕犹豫地接了过来,小心翼翼地取出笔来一看,跟自己那支一样,都是黑色镶金边的,不过款式更别致一些:“算、算我借用,等、等我的笔修、修好了,就、就还你。”

程鑫不置可否:“以后再说吧。

篮球会打了吗?下次我教你。”

陈昕一听他说到篮球,顿时眼睛发亮,那么多人喜欢打篮球不是没理由的,实在是一项很有魅力的运动,以前他不参与这种冲撞激烈的运动,因为觉得戴眼镜不方便,现在玩了之后才发现,戴着眼镜似乎也不会太妨碍,他朝程鑫点头:“好。

徐、俊赏教我了,他和曹、继打、得好。”

说着脸上露出兴奋的微笑。

程鑫看着他脸上的笑容,顿时无比遗憾,若是今天自己也去上体育课就好了,包准让小结巴崇拜得五体投地,徐俊赏和曹继算什么啊,他们还是自己教的呢。

新笔非常好用,甚至比他原来的笔都要顺滑,陈昕用得非常顺手,每次写字都格外用心,生怕写错了对不住手里的钢笔似的。

程鑫也总有意无意地看他写字,陈昕的字是真的漂亮,结构方正,笔画刚劲又不失圆润,看着特别舒服。

这年头字写得好的人越来越少了,因为电脑和手机的普及,人们对手写体字似乎也不像从前那么重视,练字的人也少了,但一手漂亮的字会真会给人特别深刻的印象。

程鑫记得网上总有人在夸某某明星字写得好看,他觉得就比不上陈昕的,陈昕的字都能拿去做字帖了。

见贤思齐,程鑫看着陈昕的字,就忍不住想起了自己那手狗刨体字来。

他从小就倔强任性,写字由着性子来,随手乱画,不止一个老师说他写字像鬼画符。

小学时有个语文老师还特意在班上点名批评他,说他写字的态度太敷衍,看到他的字和他的人,简直不能把两者对等起来,意思就是他金玉其外败絮其中,他不仅不以为然,还跟老师对着干,将字写得更难看了。

现在想想,老师说的其实是事实。

程鑫忍不住问陈昕:“你的字是怎么练的?”

陈昕正在写作文,他的作文深得语文老师的钟爱,每次都要拿出来给大家展示一番,还不忘添一句“瞧瞧人家的字和排版,再看看你们的!

某些同学作文写不好就算了,那字简直是鸡爪子抓出来的!”

陈昕停下来:“我、我学我爸的。”

陈昕父亲写得一手极漂亮的赵体,不论毛笔字还是钢笔字都极出色,那支派克笔就是他学生时代参加书法比赛得的奖品,他字写得好,也喜欢写字,在当时电脑手机尚未普及的年代,他给陈昕妈妈写了很多书信。

陈昕的字,就是从父亲留下来的字帖和书信里模仿来的。

可惜陈父英年早逝,留给父母妻儿的遗产也仅有这些了。

程鑫拿出一个本子递到陈昕面前:“你的字好看,帮我设计个签名吧,你写好了,我来练,以后起码签名不能丢人。”

陈昕有些诧异地看着程鑫,原来他也有自己字写得难看的自觉:“我、我试试。”

这个忙不难,他试了一下,程鑫的名字有点难度,因为“鑫”

字笔画太多了,而且结构又密,写出来就是一坨,真不好看。

陈昕试了好几次,终于满意了,这才给程鑫:“这样行吗?”

程鑫看着纸上那两个熟悉又陌生的字,不知道怎么心里有点酥酥麻麻的感觉,这是他第一次见到自己的名字被写得这么漂亮,程鑫从来都讨厌自己的名字,难听、难写、难看、俗气,但是此刻他却觉得不那么难接受了,原来自己的名字也能写得这么好看。

他拿过本子,照着陈昕写的字开始临摹。

陈昕见他不写作文,专门去写自己的名字,不由得轻摇了下头,又专心去写自己的作文了。

两节课写作文,程鑫用了一节半课去练自己的签名,最后二十分用来写作文,要求八百字的作文,陈昕写了一千二,他呢,只写三百多字交差了事。

下课之后,他将自己这堂课的成就展示给陈昕看:“看,写得像不像?”

他已经能把自己的签名模仿得有七分像了,可见是极用心在练。

热门小说推荐
龙族:从成为路明非哥哥开始

龙族:从成为路明非哥哥开始

命运是一张大网,你我皆在其中,看破命运之人为其指引方向,而他则不在命运之中,轻拔命运之弦,为未来点燃一束火光,揭开一切虚假。路明语明非,命运让你做出那些所谓的选择,明明都会走向那悲惨的结局可你却不得不接受,那么为何不赌一次。至少这次你还有我这个哥哥,不是吗?只有让路明非自己成长才算龙族,不然这样的龙族同人就无了意义。新人第一次写小说,自我认为动作描写不过关,但请相信我对人物语言的把控。男主以及他朋友的体系是自己所创造出来的,有时会在章节末解释一部分。...

好莱坞往事

好莱坞往事

穿越至九零年的洛杉矶,遭遇过社会毒打的罗兰艾伦本以为这辈子的自己会过上普通人的生活,但就在他准备转行之时,轮回,开始了角色名额全内定,到哪都是关系户抱歉,只要锄头挥得好,没有墙角挖不倒。这是...

影帝先生,受宠吧!

影帝先生,受宠吧!

他是演员,他演的最成功的的角色叫季微的男人。只是,演着演着,却将一颗心搭了进去。艺人陆程成为影帝之前,是被潜上来的,潜他的是个女总裁,叫季微。初次见面,酒店里,她对他说了三个字脱跪滚...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