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半晴果然是翁半晴,她的确能补充奚日再那发育不良的大脑。
不再兜圈子,温又笑索性明说了吧!
“我在美国的朋友在迤逦离开的这七年里,一直替我关注着她。
不打扰,只是默默地守护。”
“去美国的第一个月,她就迷路了,领她回家那个声称是她邻居的黑人其实是我在保全特训班时的朋友,很铁的朋友,我也曾替他接过麻烦。
“她在旅行途中遭人抢劫,资助她回家的是那个人曾经是我保全的对象。
我曾经以命保护她,因为觉得欠了我人情,所以自愿替我守护迤逦。
“那年她咳嗽昏倒在路边,送她去医院的好心人根本就是我去美国出差的同事,受我之托特意去探望她的。
“还有,那一年你收到美国儿童福利机构的传真,说正在调查迤逦对好时的收养资格问题。
你及时赶去了美国,以父亲的身份帮迤逦争回了对好时的抚养权——你从没怀疑过是谁给你发的传真吗?”
莫非……是这家伙?
从头到尾都是这家伙?
奚日再愕然地看着眼前这个看似温吞的男人,“所以……所以这七年来,其实你从未离开过迤逦。
所以,迤俪是否曾生育,其实你早就知道,自然也就知道好时的身世?”
温又笑点点头,神思似又飘回到七年以前。
就是迤俪初到美国的那年,她在华人社区里捡到了被人遗弃的女婴。
那婴孩对着她笑,没有任何目的和意义地笑着。
她望着那婴孩,忽然哭了起来。
即使温又笑离开她的那个大雨天,也不曾任自己放声哭泣的她,看着那个婴孩竟然痛哭失声。
她告诉自己,遇上这孩子是天意,是老天把这孩子送给了她和……温又笑。
温又笑走了,这孩子却来了,天意注定这孩子是用来牵绊住她和温又笑两个人的。
她收养了那孩子,取名季孙好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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