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大娘有些为难,慢吞吞地道:“妹子,咱们老姐俩这么多年的交情,要是说点啥不中听的,你可别见怪,虽说要娶媳妇的是你家浩儿,可你毕竟是他娘啊,婆婆是人家的家奴,这身份说出去不好听,有点身份的人家……嫌弃呢……
杨氏听了脸色一黯,不作声了。
李大娘迟疑片刻,说道:“妹子,我倒是想起个人儿来,今早你家浩儿进城时还在村口遇见过她,我瞅你家浩儿看人家那眼神,就跟猫儿见了耗子似的,定是见了人家的俊俏模样心里有些馋的,要是她的话,你家浩儿肯定喜欢,就是不知道你这当娘的是啥主意。”
杨氏一拍大腿道:“嗨,媳妇儿是给他找的,他要喜欢,我这当娘的有啥不喜欢。
姐姐说的是谁家的孩子啊?”
李大娘道:“就是董家那个守寡的罗冬儿,你觉得那孩子如何?”
杨氏一听李大娘的话就有些不乐意了:“李姐,那可不成,董家娘子是个心灵手巧、模样俊俏的好闺女,可是……我家浩儿是童男子,她可是许过了人的,要搁以前,能娶她这样的媳妇,那还是我家浩儿高攀了,可现在……我家浩儿大小是个管事,一个月光月例钱就有十六贯,怎么不得娶个黄花闺女?”
自古虽有贞女不更二夫的说法,但仅仅是有人提倡而已,并不似明清理学走火入魔后那般严重,女人夫死再嫁、亦或被休再嫁在当时一如现代一般寻常。
卓文君不但再嫁而且跟男人私奔;蔡文姬嫁过三次,其中一个丈夫还是匈奴的左贤王;李清照再嫁不说,婚后没多久还跟丈夫打起了财产官司,其行为在现在也算一桩街坊间的一桩奇闻了。
她们在当时都是体面人家的大家闺秀,尚且可以如此,民间对妇人再嫁自然更持宽松和理解的态度。
不过正如现代一般,一方是头婚,一方是二婚,家长心里总是有些不乐意的,好像自己孩子吃了大亏。
李大娘便道:“赵家闺女、霍家闺女,我就看不出她们哪儿比董家娘子更让人喜欢。
那初红能指着过日子?我说妹子,你可别犯糊涂啊。”
她看看杨氏脸色,见她没有动怒,又说:“冬儿这孩子性情乖巧,人生得俊俏,能操持家务,里里外外都是一把好手,是个安份守己过日子的人。
要说,她也命苦,自小没了爹娘,她那个舅舅,把她养大了本就是想货物卖了的。
董家那孩子是个病秧子,从小搂着药罐子过日子,只要眼睛不瞎的,谁看不出他活不长?结果她舅舅收了人家的聘礼,就愣把那苦命的闺女给扔进了火坑……”
杨氏摸挲着膝盖沉默不语,李大娘苦口婆心地又劝:“冬儿那孩子许过人是不假,可是为人、品性、相貌都没得挑,十里八乡的有几个闺女比得上她?要说过日子,这样的媳妇儿你还不放心?你不是想拴住儿子的心嘛,如果娶个不可他意的闺女,只怕他更要往跑了。
可要是冬儿这样的小女子,那股子俊俏劲儿能甜进男人心里去,你还怕不能把浩儿的心拴在你家炕头上?”
杨氏有些意动,迟疑道:“你说……能成?”
“嗨,有啥不成的,妹子啊,我说你就别犹豫了,冬儿那孩子,屁股又翘又结实,一看就是个能生儿子的体相,要是把她娶回来,我看明年春天,你就有大孙子抱啦。”
杨氏“噗哧”
一声笑了,仔细想想,那闺女除了许过人,还真是没有一点可挑的。
许过了人的就不是好女人了?她便半推半就地道:“那……要不说说去?就是不知道董家的同不同意。”
李大娘道:“她儿子已经死了,媳妇儿再嫁关她这做婆婆的屁事,我去说说,有些好处给她,还怕她不同意?”
男方休妻,只要他本人同意,双方父母同意,并经街坊作证,休书便可生效。
如果女方要求自休,而男方不同意,则须由当地官府判决,但是官府一般是偏向男方的,除非十分充份的理由,否则不会批准。
但是如果男方已死而女方要改嫁,虽也需要男方户主代死者写下正式的休书,可是男方户主若强留寡居女子不使再嫁,那官府的判决则十有八九是要尊重女方意见的,所以李大娘说的十分笃定,料那董氏不会拒绝。
“好吧,那就麻烦姐姐去说和一番,这事儿若成了,你就是浩儿的大媒人,我是一定要好好谢谢你的。”
“嗨,看你说的,”
李大娘一偏腿下了地,风风火火地道:“咱们姐俩儿是什么关系,你家浩儿那也是我看着从小长大的,能给他说个称心的媳妇儿,我也高兴啊。
哈哈,行了行了,你身子骨不大好,就别下地了。
我先回去,下午我就跟董家的说说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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