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史再砍几十只芦苇,削尖了抱成一捆便跳入水中。
他选择的这片水域没有火海,但有许多四散逃窜的食人鱼。
他一一射杀,打光了芦苇杆便用匕首,一边快速游向小船,一边同身周的敌人战斗,老实说,这可比数月之前对付鲨鱼群要困难得多,因为鲨鱼虽然凶猛但体积庞大,要攻击它们的软肋也容易。
可这些鱼也就半个屁股那么大,行动迅捷而灵活,冷不防就被咬掉了一块皮,接着再被咬上一口,那疼痛比挨枪子儿还厉害。
但越是这样,辛史的战斗力就越是强悍,眼神里始终充满了面对敌人的冷酷与疯狂。
记得当年在丛林与狼群作战时,他采取的战术就是进攻进攻再进攻,以快于对手十倍的速度闪电出击,而且每次攻击都必须命中要害,绝不给敌人还手的机会。
结果,十几只狼都是一剑封喉,匕首则是越磨越利,在冰冷的夜色中闪耀着血光。
如今,这只匕首已经跟随他五年了,在湖水中同样大显神威,划出一个又一个英文字母,将凶猛的食人鱼开膛破肚送给死神。
天色暗了下来,将鱼腥味四处飘散。
辛史手刃最后几条鱼,完全靠的是感觉。
有一条鱼似乎没有死透,张着大嘴狠狠咬了他的小腹,那痛苦的滋味如同被敌人打上一拳。
妈的,以前都是老子这样收拾人,现在反过来了,操!
难道是报应?他把那条鱼使劲一扯,鱼身被抛向半空,又被他的匕首刷刷几下,霎时间粉身碎骨。
当敌人完全被消灭的时候,他紧绷的神经并不敢松弛,只是冰冷与疯狂渐渐褪去,在满是鲜血的湖水中快速游向小船。
“徐大哥!”
兰兰兴奋地叫了起来,眼里还闪烁着泪花。
黎美却还是冰冷如常,但这毕竟是她第一次欣赏辛史同敌人搏斗,那神一样的勇猛与气魄,必将永远烙在心里。
两个美女将他拉上小船,本来还打算一人撑一支桨,他却摆了摆手,把脸上的水擦了一下,说道:“我还行,你们都饿了吧?咱们快点到小岛,美美地吃一顿烧烤!”
“可是你的伤……”
辛史打断兰兰的话,说道:“我全身湿透,包扎伤药是没用的。”
双手摇动船桨,像打鸡血一样变成了螺旋桨,飞速划向离他们最近的小岛。
虽然是小岛,却也有几千平米,而且岛上有沙石、草地、灌木丛。
辛史率先登陆,再把兰兰和黎美依次接上岸。
“我先给你的伤口包扎吧!”
兰兰说。
“不碍事。”
辛史说着,朝灌木丛走去。
“你们在这儿别动,那里有蛇,我先清理掉!”
他把灌木一拨,果见一条黑质白章的大蛇盘卧于此。
正当对方展开的攻击的时候,他匕首一挥,寒光闪烁之间,自七寸以上,整个蛇头被砍下,血淋淋地掉在了地上。
他接着将所有灌木砍掉,用树枝探入洞穴,把所有毒蛇都逼出来逐一消灭,最后才终于松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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